谁喜欢皮肤细腻、身娇体软、唇红齿白?
谁他妈爱喜欢谁喜欢去,反正赵清嶺是看了就烦!
拜托,天生的红唇还有什么意思?
难道不是本来没颜色,得被他咬红、咬肿,才比较有成就感?
同理,天生就身娇体软还有什么玩头?
非得像他家这个一样,能他妈暗恋你十年到头一句话都不说,表面上无波无澜内里固执得像一头野驴——这种男人撬开他的壳,rou躏他让他哭出声,才他妈的叫带劲!!!
身体里的血,莫名随着妄想开始沸腾。
……突然,就很想找个什么机会,惹他,欺欺负负他,然后真的狠狠蹂lin他、弄哭他!
然后再好好哄他、疼他、宠他。
“……”
艹!!!
糟糕糟糕糟糕!赵清嶺瞬间有些慌,赶紧拍拍脸颊自我反省——他这是怎么回事?终于要犯病了吗?
压抑了那么久的神经病,终于再度病发?
但是,就算再怎么神经病,也不能去欺负的彻彻啊!
就,忍住啊,千万别!
彻彻那么认真、那么钻牛角尖的人,欺负他他是一定会受伤的!
他明明那么爱他!
说好的真爱战胜一切脑残呢?
……
然而,古人又云,脑残无药可医。
赵清嶺正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中,空姐过来问:“先生,喝点什么吗?”
赵清嶺赶紧点头,他急需酒。
一醉方休。
拿过酒单,随便找个名字古怪的红酒点了一杯。隔壁座位接着把空姐叫了过去,也点了酒,貌似还恰好和他点了同款。
赵清嶺下意识往那边看过去,四目相对。
“靠!”
“啊,赵清嶺?你怎么会……真他妈倒霉!”
声音不大,却吵醒了睡着的程彻。
本来回忆的梦境挺甜美的,他揉揉眼睛,不情不愿地回到现实:“嗯,清嶺,快到了么?”
“没事,还有一会儿,你可以再睡。”
赵清嶺揉了一把他的乱发,脸色难得的不怎么和善。
程彻不解,于是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隔壁,那个刚才大骂了“倒霉”的人,一套棒球便服、戴着棒球帽,长得还行,要不是稍微有点三白眼的话其实还挺帅。总归,看着有些眼熟。
“是……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