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梦冷冰冰的视线下,边雁的声音逐渐降低:“……所以我怕万一没人要歌,影响到你的病情。”
扶梦:“那我还要谢谢你?”
边雁:“梦梦,你别这样……”
她哀求:“我知道是我错了,可是总监亲自来找我的,说要买署名权。就算我不给,他们见过整首歌了,还有备份,抄袭也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存熠这样的地方,你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从不讲究这些,现在国内维权又这么艰难,不卖给他们,还有人会要吗?”
边雁有理有据:“存熠找人先发歌,他们占了先机,就不可能会有人愿意再要你的歌了!这三首歌就废了!”
扶梦忍不住发脾气:“那就废了!”
她望着边雁的眼里全是失望。
“就算废了,我也不会把版权全部让给别人!哪怕作品的财产权在人死后五十年作废,还有人身权是不受限制的!边雁,那是我的作品,你也是音乐系毕业的,你曾经也想成为一个创作人,你不懂得署名权的重要性吗?”
边雁噎住了:“我……”
她知道。
可是,那么多钱啊!
对,钱!边雁突然想到,她像是给自己找到了支柱般,急切地道:“两首歌卖了五百万,第三首歌单独给了三百万,买断的钱不比你这么多年的词曲版权费用要少啊!”
甚至很多啊!
扶梦几十首歌卖了一千多万,版权还是陆陆续续到账的。
算下来一首也就是二三十多万罢了。
对于普通人来讲,这很多。
比照着边雁这三首歌的价格,却算不上什么。
除非版权管理越来越规范,否则,扶梦的歌传唱再广,也不关她事。
扶梦看着边雁,只觉得这人无比陌生。
边雁却毫无所觉,迫切地想给自己这错误行为找到正当理由:“你看,这么多钱!梦梦,我花了一点,但是你放心,我肯定给你补上,我马上就把钱全都转给你!”
“我不要。”扶梦强硬拒绝,声音冷如冬日寒雪,“告诉存熠的人,版权我要拿回来,林雪宁往后不许以这三首歌的创作者自居,同时,发声明盖公章,说清楚版权归属。”
边雁:“!!!”
她惊惶不已,本就是挨着桌沿的上半身又朝着扶梦那边倾了倾。
“不行的,他们以为这是我的歌,我都说好了,也收了钱了,再这样反悔,他们会追究我责任的!”
她情急之下说漏了嘴,把自己瞒下歌曲真正作者的事情道了出去。
听罢,扶梦苦笑:“我就说,看到浮光二字,他们怎么会提出购买署名权这种没脑子的要求。”
浮光之名在业内,曾经也是被许多人追逐的。
存熠就算是想要枪手,也不会找到她头上来。
边雁瞪大了眼睛,泪水逐渐渗出:“梦梦……”
扶梦轻声道:“边雁,你到底是出于对我病情的关心,还是其他目的呢?”
她的声音很淡很淡,发声朝下压着,多了气音。
这是反问,本该有着无尽失望,此刻听来,却似乎毫无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