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月),在签订了北京条约之后,恭亲王奕訢、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的奏文说:&ot;就今日之势论之,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忧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故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ot;1按他们的看法,同太平天国、捻军相比,外国侵略势力不过是&ot;肘腋之忧&ot;和&ot;肢体之患&ot;。所谓&ot;治俄&ot;、&ot;治英&ot;,是欺人之谈;其实是要联俄、联英。创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样的机构,也就是在奕訢等人的这个奏文中提出的。随即成立起来了的这个机构,其地位相当于军机处,成为凌驾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上的专办洋务的内阁。奕訢等的奏文把它说成好像是个临时性的机构:&ot;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日制&ot;2。其实它并没有&ot;即行裁撤&ot;,而是继续存在了四十年。但是由此可见,总理衙门这个总管洋务的机构开始设立时就是为了&ot;军务&ot;,也就是联合外国力量来共同镇压太平天国及其他农民起义力量。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增加,又设立南洋、北洋通商大臣。营口、天津、烟台三个口岸归北洋大臣管理。山东以南各口岸,包括长江上的儿个口岸归南洋大臣管理,南洋、北洋大臣不仅办理通商事务,也要就地办理其他各项对外事务;光绪初年起,还负责督办南洋和北洋海防事宜。南洋大臣一直由两江总督兼任。曾国藩曾任两江总督,他在同治十一年死后,洋务官僚沈荷桢、曾国荃和刘坤一等先后担任两江总督,曾、刘是湘系的重要人物。李鸿章长期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上海和天津成为湘系和淮系势力倡办洋务,并同外国侵略者联系的基地。
洋务派官僚打着&ldo;自强&rdo;的旗号,说他们向外国购买枪、炮、兵船,并且自己设立军人工厂和其他工厂都是为了&ldo;自强&rdo;。李鸿章早在同治三年(1864年)就说:他的主张是&ot;及早自强,变易兵制,讲求军实&ot;,其具体办法是:&ot;废弃弓箭,专精火器&ot;,&ot;仿立外国船厂,购求西人机器。&ot;1总理衙门自成立后,也一直主张聘用外国人教练军队以及&ot;习机器、制轮船&ot;等等,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总署奏文说:自从咸丰十年英法联军之役后,&ot;人人有自强之心,亦人人为自强之言,而迄今仍并无自强之实,从前情事几于日久相忘&ot;,他们在这时提出了六条&ot;紧急机宜&ot;,认为认真照这六条做去,就能&ot;自强有实,而外侮潜消&ot;2。这六条紧急机宜的主要内容仍不外是建立海军,设厂造船,购置最新式武器等等。采取这些措施,对封建统治势力说来,固然是一种改进,但这种皮毛上的改进,并不能使腐朽的封建势力在外国侵略者面前强起来。
封建官僚的洋务运动虽然自我标榜为&ldo;自强新政&rdo;,但始终不能表现为自强的事实;他们在对外事务上,总的说来,实行的只能是迁就、妥协、投降的方针。在同治年间,由于内部的人民起义一个个被镇压下去,封建统治者自夸为&ldo;同治中兴&rdo;。但是即使封建统治者自己也不能不看到,这种&ldo;中兴&rdo;不过是充满了危机的虚假现象。
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这样描写当时的时局说:&ot;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江海各口,门户洞开,已为我与敌人公共之地。无事则同居异心,猜嫌既属难免;有警则我虞尔诈,措置更不易周。值此时局,似觉防无可防矣。&ot;又说:&ot;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虞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ot;1。在这段话里,他把面对着外国侵略势力的中国封建统治者的地位说得如此地软弱无能,他把外国侵略者的力量吹嘘得如此地不可抵御。他的这种害怕外国侵略者的心理可以代表在慈槽太后统治时期的整个官僚集团中的经常起主导作用的思想。所谓&ot;中兴&ot;,所谓&ot;自强&ot;,都不过是自欺欺人之谈。
关于洋务派的官僚们在外交和政治各方面的活动,将留到以后的几章里去谈,在这一章里我们主要从经济方面来考察一下洋务运动。
(二)官办的军事工业
在办洋务的封建官僚们主持下,中国开始有了一批官办的企业。这些企业因为是使用新式机器,雇佣了大量工人,大体上按照西方的机器工厂的组织形式来进行生产,已不同于旧有的官营工场手工业,所以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中很大部分是军事工业,它们的产品供应给国家和军队,并不作为商品而出售,更不投放到市场上去。这些企业不但为封建官僚所控制,而且对外国资本帝国主义有很大的依赖性。
我们首先来看一看封建官僚们办的军事工业。早在太平天国战争尚未结束时,同治元年到二年(1862-1863年)间,两江总督曾国藩已在安庆设军械所(制成过一艘小轮船),江苏巡抚李鸿章在苏州和上海设洋炮局,但是规模都极小。第一个像样的官办军火工厂是在同治四年(1865年)成立于上海的江南制造局,它是在曾国藩支持下由李鸿章主办的,除了生产枪炮以外,在光绪十一年(1885年)前还造过军用船只。同治四年,李鸿章又在南京设立金陵制造局。他把他在苏州办的洋炮局搬移过去,以后又有所扩大。在北方,同治六年0867年)北洋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创办了天津机器局,同治九年(1870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后,天津机器局也归他主持,它主要是生产火药与子弹以配合江南制造局所造的枪炮。闽浙总督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年)在福州创办的马尾造船局(又名福州船政局),也是当时规模较大而历时较久的一个工厂,它主要是制造军用船只。正在筹办时,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清朝政府特派船政大臣主持造船局。第一任船政大臣沈藻帧,原任江西巡抚,他担任这个职务直到光绪元年(1875年)。在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全国许多省份,包括陕西、甘肃、广东、福建、山东、湖南、四川、吉林、山西、浙江、台湾、云南、湖北等都以&ot;机器局&ot;&ot;制造局&ot;之类的名义相继设立军火工厂,它们都是由各省督抚动用官资设立的。但一般的规模都很小,有些维持不久就停办了。其中有的如广州机器局(同治十三年,即1874年创设),湖北枪炮厂(光绪十六年,即1890年创设)发展到较大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