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慡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