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城中小国”,对岸共和国实在不大。
走着走着,很快已经从一头的“边界线”,走到了另一边的“边界线”。
毕竟名字是“对岸”共和国,边界线上当然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浅浅的河。
十点多的阳光明亮,河边已经有几家人在遛狗。
狗子欢快地在水里蹚来蹚去,很可爱,几家人见到有人,冲这边笑笑招手,程彻也冲他们笑笑。
忽然袖子沉了沉。
身后,他家男神站在斑驳树影里,狗狗一样的眼神歪着头,奶萌奶萌地看着他。
“彻彻,”他小小声,“边境线再亲一个好不好?”
程彻:“还亲?”
嘴唇上,隐隐地还残留着刚才摩擦的余温。才亲了那么久,都有点痛了,他还要?
“嗯,就一个,今天早上最后一个。”
并不是最后几个的问题。
而是刚才旁边没人,亲多久都没关系,可现在有人在看啊?
东欧这边,亚洲游客非常少。之前在波兰,黑发黑眼走在街上就很不怎么常见了。等来了立陶宛就更是稀有,经常在街上都会被人行注目礼。
对岸养狗的几家人,也是友好又好奇,还在时不时地往这边看一眼。
……
这搁以前,程彻肯定一千一万个扭头坚持“不亲”。
但,今时毕竟不同往日。
都下了决心要突破自我,总得做点什么——
“呜!”
赵清嶺完全没反应过来,嘴唇上就微微一软。
当然,程彻还是很害羞的,所以就只蜻蜓点水地蹭了一下,非常快。
灿烂阳光下,赵清嶺晕乎乎的。既兴奋,又怅然若失:“不行!没感觉到,再来一下。”
居然耍赖。
程彻哭笑不得:“过分了啊?才说好今早最后一个的。”
“不是,我真没感觉到。没感觉到就不能算,”赵清嶺拽他,一脸的急切+无辜,“再一下,一下就好的,彻彻~”
“彻彻,就再亲我一下吧。”
“你看,这条边界线的名字刚好也是“界限街”,我想在‘界限街’亲亲。”
他眼睛亮晶晶。拽着他的衣角,小孩子要糖一样晃啊晃。
“刚才亲那一下是‘这次’的界限街。再亲一下,算是补‘以前’的那条界限街。”
什么?
程彻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不是在美国念书嘛,中间有一个学期被交换去了香港。”
赵清嶺说,“住的公寓刚好在九龙和新界交界的那条街上。”
“那条街跟这条一样,名字也叫做‘界限街’。”
“那时候我一个人在香港,所有朋友都不在。每天下楼,在那条界限街上走过来走过去,一秒在九龙,一秒又在新界,就感觉很开心——虽然是很无聊的事情,但想要找人说说。”
“可是,找不到该跟谁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就觉得很孤单、有点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