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蕅益大师作一个总结:清净明诲的是乐邦左券,此信不可坏也!
“清净明诲”是《楞严经》。《楞严经》它是修首楞严大定,这是一个圆顿止观,观一念心性即空即假即中,这是首楞严大定,这个是正行。助行有两个,一个是持戒,一个是持楞严咒,破障。这个持戒就是四种清净明诲。“清净”就是说,不杀生、不偷盗、不□□、不妄语这四个法门是一种无漏的法门,叫清净。“明诲”就是三世诸佛一个明白的教诲,换句话说,三世诸佛在不同的因缘之下,他在制戒的时候会有一些在遮戒上、微细戒上会有些差别,但是三世诸佛只要出世,他一定会制定不杀生、不偷盗、不□□、不妄语,这四个根本重戒是三世诸佛所共同制定的,这个是非常明白的教诲,这是叫四种清净明诲,这个是“乐邦左券”,通往五乘功德的一个保证书。古时候这个券,银行守住右券,一般人拿左券,左右一对就能够换钱。这个左券就是成就安乐的一个保证书,那么我们对于这种清净明诲的信心,“此信不可坏也”,就是刚开始修行的一个基本的信心。
这个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在从凡夫到成佛,这是一条非常复杂的道路。返妄归真,这个是一个充满了陷阱、充满了障碍的一个成佛之道。当然我们今天生长在佛世,我们有什么问题——这件事该不该做、那件事该不该做,我们马上问佛陀,佛陀那种无障碍的正遍知,他马上为我们解答。问题是佛陀灭度以后,大智慧的善知识灭度以后,那么我们的行为的标准,我们就只好以戒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就是佛陀留下了这个戒法,告诉我们这件事该做、那件事不该做,这件事做了以后它随顺于圣道,这件事做了以后它障道,留下了一些教法,让我们有一个修行的指导。
这当中有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现在有些人提出一个看法,他说我们现在的戒律是两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制定的,这个时代改变了,很多因缘也就有一些差别,那么换句话说呢,他们认为说戒律应该稍微做一些修正。这个事情是这样,当然,四根本重戒那是四种清净明诲,三世诸佛共同制定的,这个是大家没有话讲。就是说虽然有些遮戒佛陀是一时的因缘而制定,但问题是谁有资格修正?这是个问题,谁有资格修正?
经通五人,律为佛说。我们讲经,有五个人可以说,佛、菩萨、诸天、阿罗汉都可以说法,但是为什么制戒只有佛能制戒?因为你要在事相上引导众生这件事不该做、那件事可以做,那你一定是通达一切的缘起,就是《华严经》说的,佛陀“二障永除,名正遍知”,佛陀的一念心当中每一个念头知一切法。那么等觉菩萨他还有一念的无明,生相无明,他对于缘起的观察还不能够完全透彻。等觉菩萨都不能够为我们抉择出这件事该做、那件事不该做,何况是凡夫呢!你今天修改了戒律,谁肯相信你呢?你能够保证我根据这样子做能够解脱,你敢保证?问题不是敢不敢,问题是有没有这个能力。缘起法甚深甚深。
所以蕅益大师强调,虽然我们今天有些戒我们不是马上做得到,但是我们保存了这样的传承,使令我们知道“佛世方规”。这个很重要。佛世的时候是什么因缘发生了什么事,佛陀制定什么戒,起码保存了一个完整的传承。假设今天这一代改一下,那一代改一下,到最后我们不知道哪些戒是佛制的、哪些戒是后人交代下去的,到最后大家只好全部都不持。
因为戒法的特色:
它是佛所抉择出来的,他明白地指出何路可行、何路不可行,何路超生脱死,何路堕坑落堑,具足这样能力的只有佛陀。所以只有佛陀能够制戒,也只有佛陀能够修改戒律,我们只有完全地传承下来。
这就是“清净明诲的是乐邦左券,此信不可坏也!”佛在世的时候我们以佛为师,佛灭度以后我们只好以戒为师了,以这个当我们行为的判定标准,是这个意思。
这一段是把持戒在我们修行当中的重要性,有两个:第一个,它是一个基础,第二个,我们可以从戒法当中来判定这个人跟这个法的邪正,它是“以戒为初基,以戒辨邪正”。这个戒法在我们的修行当中扮演的一个基础的角色,也扮演一个判定邪正的角色,它是这两个功能。我们看下一段,我们先把它念一遍,大家请合掌。
(三)二死大海,戒为舟楫。欲受戒品,尤以发菩提心为本,盖菩提心正出世戒体,大小律仪则菩提心之相也。发出生死心,降伏爱见,是声闻戒体;发上求下化心,自调调他,是大乘戒体;发生佛体同平等普度心,是最上乘戒体。既发心已,专精护戒,微细无亏,即三乘正行也。持戒不发心,止得世间乐果;发心不持戒,难免三涂苦轮。故须本末兼举,始终一致,方能保任解脱,名波罗提木叉;不然,有目无足,有足无目,何能速到清凉池哉?
前面两篇的论文主要是说明持戒的功德,这以下是说明持戒的方法。我们先看第一段:
二死大海,戒为舟楫。
“二死”指的是分段生死跟变异生死,两种生死。这两种生死是深广无涯,犹如大海,那么这应该怎么办呢,“戒为舟楫”——以戒为舟,这个舟就是船,这个楫就是船上的桨,透过这个桨的划动,使令这个船前进,换句话说,在生死大海当中,戒是我们的依靠。我们透过持戒的行为能够趋向于涅槃的彼岸,这是赞叹戒的功德。戒的方法这以下说明:
欲受戒品,尤以发菩提心为本,盖菩提心正出世戒体,大小律仪则菩提心之相也。
关于“欲受戒体,尤以发菩提心为本”,我们看《附表第十一》,讲到戒体的观念。
《附表第十一》——圆教宗之戒体。
持戒基本上是两个部分,一个是体,一个是用。戒体当然指的是菩提心;从持戒的这些威仪,这个是戒行,菩提心所发动的一个作用。首先我们解释这个戒体。我们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释名,第二个述意,第三个功益。
一、释名
《资持》云:纳法成业名体。
先解释它的名称:《资持》云:“纳法成业名体。”这是道宣律祖的一个扼要的解释。什么是戒体呢?“纳法”。纳就是我们这一念心去领纳戒法,这个戒法当然是一个圣法,圣道之法。我们这一念心去领纳圣法,在我们的心中成就一种业性。这个“业”就是造作,这个造作就是说在内心当中有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就是业性,叫戒体。
这个观念我们解释一下:
戒法是佛陀制定的一个圣法,但是它是无情物,它本身没有造作的功能,一定是经过我们去领纳在心中以后才能够从我们这个明了的心性去发动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所以他一定要去“纳”,关键这个戒体就是在这个领纳。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有一个美好的食物,但是这个食物再怎么美好,我们一定要把它吃下去以后转成一种营养才能够去滋养我们的色身,如果我们不去吃这个食物,这个食物不能发动这种滋养色身的功能,一定要你去吃它。这个戒法亦复如是,虽然它有引导我们趋向圣道的力量,但是你一定要去领纳戒法。“纳法成业”,变成一种造作的业性,这个才能叫戒体。这是一个简单的解释。
怎么去领纳呢?这以下《事钞》,灵芝律祖把道宣律祖的观念开展出来,怎么样去领纳戒法而成为一个戒体呢?我们看灵芝律师的说明:
二、述义
《事钞》云:“谓法界尘沙二谛等法。以已要期,施造方便,善净心器,必不为恶,测思□□,冥会前法。以此要期之心,与彼妙法相应,与彼法上有缘起之义,领纳在心,名为戒体。”
这一段我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