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星还想说什么,傅延州一双漂亮的眸子难得敛了强势,带着点期待看她。
“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连陪我吃顿饭都不肯吗?”
苏南星在那双眸子的注视下,稀里糊涂点了头。
傅延州心情更好。
于故在苏南星身后比了个大拇指。
傅延州得意地冲他抬了抬下巴。
针灸结束,苏南星被于故带着来到餐厅。
傅延州过了十分钟才过来。
苏南星抬眼去看,发现这骚包男人竟然去换衣服了!
明明之前还穿着黑色衬衣,这会儿换成了酒红色丝绸衬衣。
丝绸这种材质,身材不好的人穿上简直是灾难现场。
稍微有点赘肉,都能给你放大无数倍。
显然,傅延州是没有这种困扰的。
他身上哪里有赘肉。
体重还不达标呢。
但苏南星也没想到,可以有人把丝绸衬衣穿得这么漂亮。
酒红色也不是谁都能驾驭的。
何况还是个男人。
但傅延州本身就是冷白皮,穿这个颜色只会凸显他的优势。
更显得男人矜贵帅气。
五官轮廓深邃。
傅延州向来活得精致,就算之前没有讨好女人的经验,可这种事,他似乎有无师自通的天赋。
苏南星看到他胸口的东西,没忍住,噗嗤就笑了。
傅延州竟然把那支钢笔别在了衬衣装饰性的口袋上。
这种衬衣,观赏性十足,口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添加时尚元素。
哪里是可以别钢笔的地方。
再说了,现在这个年代,还有人把钢笔别在口袋上吗?
“笑什么?”
傅延州坐在主位,唇角微微勾着,举手抬足之间绅士得体。
他亲自给苏南星盛了一碗汤。
苏南星道谢,这才说:“钢笔……还是拿下来吧。”
“怎么,有法律规定,钢笔不可以放在这里吗?”
“没有,就是……不太合适。”
“没有不合适,我觉得挺合适的。”
特别是这个颜色的衣服,格外能凸显钢笔的存在。
毕竟,酒红色里,突兀地出现一抹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