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的手机传来五点半的闹钟,羽辰笙慌忙关掉。
看向许林寻,他只是拧紧了眉头,翻过身又睡下了。
羽辰笙长吁一口气,还好没有吵醒他。
看着浴室镜子里,自己脖颈处被种满的草莓印,羽辰笙无奈,只能换了件不合季节的高领毛衣就出门了。
因为许林寻比较挑食,不合胃口的饭菜一点都不会吃,所以羽辰笙会专门设置这个时间点的闹钟,然后走个两三公里去开在东边小巷口的早餐店,给他带上几个灌汤包回来。
a城里的美食很多,但许林寻喜欢的太少了,这三年羽辰笙可谓是做足了功课,发现只有隐藏在小巷子里的那家,才是许林寻唯一认可的。
备忘录里写的都是七点二十许哥起床洗漱,八点上班,喜欢排骨汤,不爱吃甜的,对芒果过敏,不爱葱蒜……一大堆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全被他记录了进来,详细到了喜欢什么颜色。
昨夜下过雨后,街道上还是很潮湿,羽辰笙觉得今天开在路边花坛里雏菊很美,叶子上的水露在朝阳下折射出亮点,明晃晃的。
“今天也照旧吧?”
羽辰笙点头,接过老板手里的灌汤包。
看着他们老两口忙忙碌碌,却还是一脸和蔼的招呼其他人,羽辰笙心底也热热的。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爷爷,这家店是和他老伴一起开的,有十多年了。
老板说当初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什么都没有。要不是遇到了良人,一直不离不弃,陪着他白手起家,现在都说不定去哪个桥洞捡垃圾了。
夸是夸张了些,可还是会让羽辰笙羡慕,这种坚贞不屈的爱情,是他在许林寻身上得不到的。
是啊,没有爱意何生欢喜。
身下传来阵阵炽热,疼痛交加,还能感觉到一股鲜血的味道,好像发炎了。
可现在不是去处理的时候,他得快点回去,不然就赶不上了。
在路边叫了一辆计程车后,羽辰笙踉跄的爬了进去。
司机见他蜷缩在后座,一脸苍白,问了一声:“去哪个医院?”
“不,不是去医院,回小区。”
“真的不用去医院?我看你挺难受的。”
“没关系,就是可能要麻烦您送我到b5栋楼下了,我有点着急,您可以开快点吗?”
“好吧……”司机只觉得这个客人还真奇怪。
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内晃动,许林寻要了他,近三个小时。
羽辰笙只觉得头晕目眩,就来胃里也是一阵翻江倒海。
太难受了……
家财万贯格里克
羽辰笙几乎是爬回来的,站在门外,尝试了好几次,还是连开锁的力气都使不上来。
吱呀一声——
房门被里头的人拧开,许林寻这个时间点,已经换上工作服准备出门了。
“许哥,你起来了啊。”羽辰笙疲惫的靠在门上,将手中的早点塞给他。“要按时吃饭。”
“嗯,我上班去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