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谨桓踢了他一脚,“你讲点素质吧你!”
小姑娘学着古装剧里骑马的动作,忽悠小猫跟她一起玩,然后小猫跑走了,她还有点失落,“算了,以后骑真的马去!”
小摊上放了个笨重的电视机,里面放着那个年代很流行的点歌台,有无数痴男怨女花两块钱点一首情歌送给自己喜欢的人。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竟然也花了钱去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他点了一首《星辰叹梦》,想看看那个小姑娘的梦。
小姑娘好像很喜欢这首歌,真的紧盯屏幕,被老板催了好几次才去接着干活,老板指着屏幕:霍煊啊,有人希望你永远和今天一样快乐,早日看到北斗星辰。
小姑娘好像有些惊喜,咧着嘴笑,露出漂亮的小酒窝,目光无意朝他瞥过来,他却紧张的红了脸。
顾麒他们在笑,他不好意思的拿起面前的酒瓶。
十几岁的少年面对喜欢的人最直接的表白就是一个劲儿的耍帅,然后就不自量力的一瓶接着一瓶。
小姑娘和摊主关系很好,一直嘀嘀咕咕说长大想学表演,和妈妈一样做演员。
那天也喝多了,小姑娘是服务员,跑来给他们收拾桌子,然后因为紧张,手里端的剩菜油汤就泼在了他价值不菲的白衬衫上面。
小姑娘吓坏了,抽出怀里的绣帕给他擦,她紧张的不行,还强撑着笑,她露着两个酒窝,摇摇晃晃的,好像圆圆的月亮。
那时候江谨桓想,这个女孩子好甜,尤其是眼睛好漂亮,像那种上等的茶色水晶石,他一眼就认定了,他要娶她回去做老婆。
小时候有个阿姨告诉他,如果特别喜欢一个女孩儿,一定要把她娶回家,江谨桓是个很执着的人,认定了这个人,就不会改了。
和那几个死党不一样,江谨桓的情窦初开就在这个烧烤小摊上。
彼时的少年就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可他看到了那个姑娘,年少就能为自己扛起生活的一片天。
他低着头,觉得她真好看,如果可以娶回家做老婆就好了。
他打听了一下,小姑娘是店里的兼职服务员,刚念初中,对比了一下年纪,他有点尴尬。
他都高中毕业了,谁成想,居然会喜欢这么小一个姑娘?
一见钟情?见色起意?她是他第一个爱慕的女孩儿。
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响起了一句话:等你长大了,我就来接你……
快点长大吧,我想娶你回家。
老板一看他们就是非富即贵,小姑娘应该解决不了,就领着小姑娘来道歉,说要扣她工资进行处罚,希望他们不要介怀。
小姑娘瑟缩在老板身后,眼中隐隐有了泪花。
“哥哥,对不起。。。。。。”
她道歉的声音酥酥软软的,一听就让人难以忘怀。
他突然就怜香惜玉起来,扯了扯脏了的袖管:“算了,不值钱的衣服。”
他里面还有打底,顺手脱了油滋滋的衬衣放在桌上,本来这玩意儿也不能穿回家了,穿回去必定要挨骂。
小姑娘又去忙活了,根本没注意到,那块绣了茉莉和寒梅的手帕没管他要回去。
十八九岁的少年偷偷藏了一块手帕,离开了烧烤摊。
走前,他听到小姑娘嗫嚅说会把衬衣洗干净还给他,他没当回事,因为回去了,都不一定找得到机会来找她。
但他还是点点头:“好,有机会,我来找你要。”
他找顾麒要了张便签,写下了一串号码,之后虽然出国,都没换过手机号码,他期待着,但那姑娘没有给他打过电话。
衣服并非不值钱,衬衫的价格当然也不可能是九磅十五便士,定制的奢侈品都是意大利的中古旧钱风品牌组烈珑,普通家庭的怕是听都没听过,衣服自身的价值怕是把这姑娘卖了都赔不起,但更贵重的是江少爷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