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怔怔地看着时珑。
他上次去人界还是在五十年前,阿希洛德的声音言犹在耳——
“你为什么会认为,人类为什么会和一个恶魔打篮球?”
“如果人类见到您,他们只会吓得离您远远的,或者杀了您。”
“自从人魔之战后,恶魔和人类,是不可能和平共处的。”
从此之后,哪怕再喜欢人类的文化、看了再多人类写成的书籍,西蒙斯也没有再提过越过彼岸河去往人界。
他知道人类讨厌他、惧怕他、甚至还恶心他。
贵为魔界最高统治家族的王子,西蒙斯一生只见过两种人类:被恶魔杀死的,和想要杀他的。
从来没有一个人类,会这样弯着眉眼,用软绵绵的语调,温温柔柔地邀请他去人界看一看。
西蒙斯勉强笑道:“亲爱的,人界可能不太欢迎我,如果你想要回娘家,我给你准备东西,你自己回去好不好?”
时珑从长睫毛底下地看着他,浅茶色的眸子中,目光柔软:“你不怕我趁机跑了?”
西蒙斯想了想,很直男地说道:“这是在我的梦境里,用你们人界的一句谚语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时珑:“。”
小魅魔无语地看着他一眼,西蒙斯立刻补救:“当然,老婆这么喜欢我,肯定舍不得离开我。”
时珑的尾巴一下一下地翘着,他抬起头,突然说道:“该站采集不完全,请百度搜索格!!格!!党!,如您已在格!!格!!党!,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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