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推着胖子前行。
王辉时不时,借着与别人错身的空挡,暗中观察那个人的举动。
罗斯福的脚步,正在逐渐加快。
他还是准备用自己特有的暗杀风格!
在大庭广众之下,将目标,悄无声息的干掉。
而后,再从容离开。
消失在人群中。
藏在风衣袖中的左手,反握着自己的成名武器“针眼”!
罗斯福准备,从胖子的身后,发动那致命的一击。
只是,可惜了!
不能将那个公立人男生,也随手一起干掉。
算他命大!
走在王辉右边的胖子。
此刻,还有些得意的洛天程,向王辉正炫耀着,自己的知识储备量!
却根本不知道!
危险!已经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在与面前的一个女生错身时。
王辉故意借着侧身让路的动作,看到了已经距离他们非常近的罗斯福。
同时,也察觉到了他,左手藏在衣袖下面。
所以!
这个人,如果是使用匕首,之类的刺杀工具的话。
应该,还是个左撇子!
这对于习惯了右手的王辉来说。
就是个麻烦的对手!
不为别的。
就为,他是个左撇子。
在王辉以前的经验认知中,左撇子都很难缠。
所以!
可恶的撇子!
再次,侧身让路。
罗斯福已经将左手的“针眼”显现了出来。
那是一把非常不起眼的,通体与他风衣颜色一致的。
看不出材质,但窄小细长的,形状更像是一根长针样的匕首。
正对着洛天程的腰眼位置,刺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