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给个意见?”
胡浩南想了想,说:“那还用说,当然是……森林狼啦。”
“理由?”
“雄鹿除了一个米德尔顿还不错,其他要啥没啥,天寒地冻,你去了除了当个寒号鸟之外,一时难有大动作。”
“贾巴里-帕克和OJ-梅奥也不行?”
“不行。”胡浩南倒是回得干脆。
“好吧,那活塞呢?好吧,这个更不行,还是说说多伦多吧?
虽然球队本身没有多少吸引力,但队内有洛瑞和德罗赞,内线又有瓦兰丘纳斯,还有路威这样的第六人,阵容完整,只要能够补充一名关键杀手来提升球队上限,还是很有作为的。”
胡浩南吐了一口烟,反问道:“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接手开拓者呢?那阵容岂不是更完整?我保证你接手,我不敢说格林会留下,但约基奇绝对不会拒绝出赛,下赛季磨合磨合冲击下四连冠,还是有不小机会的。”
纳斯好一阵沉默。
是啊,他为什么拒绝开拓者?
那是因为他认为这是胡浩南的球队,处处都是胡浩南的影子。
那他加入一支阵容完整,打法成熟的猛龙,和留在开拓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人家德维恩-凯西找份工作也不容易,在猛龙这地方经营的也不错,好不容易凑出这么一套阵容班底,你就别去霍霍人家了。”
纳斯被怼的半晌说不出话来,最后指着胡浩南:“我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胡浩南弹了下烟灰:“哎呦,长本事了,你试试看!
不过我可提醒你,如果入主狼队,15号的选秀大会,狼队的状元签可不要选唐斯!”
纳斯惊诧。
胡浩南看中森林狼,他能够理解,这几年狼队积攒了不少年轻人,那一眼望去满满的都是天赋。
更不用说今年还拿到了状元签。
纳斯看到如今的森林狼,俨然有种当年开拓者巴特勒、利拉德和格林等群英齐聚的画面。
这也是纳斯选择“出山”的原因。
可胡浩南不让选唐斯,他就看不透了。
要知道唐斯几乎就是那个公认的状元之才。
标准的中锋身材,还有着教科书般的投篮姿势,能够在外线和中距离稳定和有效率的投进篮球,甚至还在比赛中使用过天勾这种近乎失传的中锋技术。
除了爆发力和弹跳一般,低位脚步略显挣扎之外,纳斯在进攻上几乎找不出唐斯多少短板。
在防守上,唐斯也是可圈可点,唯一的不足就是下肢力量偏弱,有待补强。
不过考虑到他的年龄和成长性,纳斯给唐斯的定义是一位符合篮球发展趋势的现代中锋。
总之,他很看好唐斯。
纳斯的优点在于不懂就问,所以当胡浩南给出不同意见,他优先选择的是听听胡浩南的看法。
胡浩南道:“他没有一颗对自己够狠的心,这种球员很容易成为有洁癖的巨婴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