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瑾轻笑一声,也没拂了少年人的好意,由他抬着,颠儿颠儿的往王家去了。
在王家烹羊宰牛的同时,顾长留跟宁小蝉也回到了家中。
她看着两人从镇上买回来的东西,还有些不可置信。
昨天还连饭都担心没得吃呢,今天米缸就满了,面缸也满了。
她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在破旧的屋子里忙来忙去,将东西归置好,恍然间,饭点已过,她又不好意思的跑到顾长留的房门口,“顾相公,午饭怕是要晚点了。”
“无妨。”顾长留正在看着手上的书本。
托原主的福,这些书,原主都是背过的,也听夫子讲过其中的意思,虽然将近两年没摸过书了,但是此刻一翻开书本,这些记忆便渐渐涌了上来。
顾长留默念了起来,然后越读越熟悉,默念了两遍后,记忆开始复苏,这些文章,他竟然就能背诵了。
按理说,这原主的文化水平不算低,至少考个童生是没问题的,只是每次一考试,他不是头疼脑热,就是闹肚子,就没个好的时候。
考试的时候,本来就容易紧张,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人生病的时候,连躺着都难受,哪有心思答题。
至于闹肚子,那就更加不用说了,只恨不得蹲死在茅房里,哪还有心考试。
一想到原主如此体弱,顾长留觉得,从明天起,他得开始锻炼了,科举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没有好的体魄,难以应对。
看了一会书,宁小蝉来叫他吃饭了,今天吃的是番椒炒肉,还熬了骨头汤,顾长留特意让宁小蝉煮的干饭,白花花的干米饭配上番椒炒肉,别提多香了。
这番椒,便是后世的辣椒,是前几年在宁州这一块流行起来的,宁州气候湿润,老百姓都爱吃这个番椒,渐渐的,这番椒便成了家家户户菜地里都种着的一种菜了。
顾长留也喜欢吃,尤其是宁小蝉手艺不错,切得薄薄的五花肉片,先下锅,炸出一些油来,放入葱姜蒜爆香,再加一些农家自制的豆瓣酱,再放番椒翻炒,顾长留忍不住都吃了两碗饭。
宁小蝉也吃得很香,今天这顿饭,真是她这两年来,吃的最好的一餐饭了。
品尝着嘴里香甜的米饭,看着碗里顾长留给她夹的肉,她差点又要掉金豆豆了。
下午,宁小蝉拿了布料做衣裳,顾长留则是拿了笔墨纸砚,开始练习左手写字。
原主练得一手好字,不但右手能写,左手也能写。
毕竟少年人嘛,在读书的时候,谁不想要有一门拿得出手的技艺,在同窗面前露一手呢?顾长留也不例外,所以,他偷偷的练习了左手写字,虽然写的不如右手,但也不错。
顾长留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很快便熟练了起来。
上辈子,他可不太会写毛笔字,如今提笔,笔走龙蛇,这种感觉,甚至让他有些沉迷。
不多时,他已经是写了好几篇的大字,中途宁小蝉给他送了一回茶,见到他在房间里写字,也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看小说,630book。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