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高举着手里的糖葫芦,如获至宝般,一蹦一跳地跑开了。
洛寺单手托腮看着小女孩愈渐消失的背影,唇角的笑容久久未散。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新奇的想法,于是向奶茶店老板借来了小黑板,用粉笔在小黑板上写上了几个大字:
【糖葫芦免费送】
黑板一打出去后,不消片刻,便不断有行人陆陆续续驻足围观,其中不乏有认出洛寺的人。
“这……这是之之啊!”
“天呐!之之本人好漂亮!”
“走,我们赶紧上去要个签名。”
不得已之下,洛寺又再次扮演起了秋姌之作家的身份,为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书迷们签字。好在,洛寺先前有模仿过秋姌之的签名。
也因着是同存体的缘故,只要稍微一临摹,字迹便如出一辙,看不出半分不同之处。
当然,除了签名外,洛是还附赠了一串糖葫芦给大家。不多时,排队要签名或领免费糖葫芦的人们,便在奶茶店门口排起了一众蜿蜒长龙。
突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闻声,洛寺不紧不慢地放下手里的钢笔,探着手拿过搁在桌上的手提包,然后从包里掏出响个不停的手机。
垂眸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居然是慕瑾打来的!
洛寺先是一愣,随之一抹灿烂的微笑溢在了唇边。与此同时,一个有趣的大胆想法在脑海里冒了出来。
第七十三章
慕瑾并没有借故离开,确实是还有公事要办。本来是想着先撇下公务陪秋姌之逛北京城的,如此看来是不必了。
一回到自个儿的房间后,慕瑾就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从行李箱里拿了出来。打开笔记本,连上酒店的wifi,一秒进入工作状态。
处理完了好几封邮件后,慕瑾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餐。于是便打电话叫客房服务,为自己点了份简单的早餐。
工作时的慕瑾不但严谨,还特别注重效率。
南城招标的事是公司现阶段的工作重心之一,策划部曾经理已将整个标书拟定好,昨天已发到了慕瑾的工作邮箱中,等待总裁的批阅。上百页的标书,不是一时半刻就能看完的。
慕瑾用过早餐后,端一杯咖啡搁在桌上。一边一目十行地浏览着电子档标书,一边不时喝一口冒着袅袅热气的咖啡。
垂眸看一眼杯中咖啡,慕瑾突然想念起alisa的手磨咖啡来。
用眼久了,慕瑾就靠在椅子上稍作休息一会儿,抬手用指腹挤按了几下睛明穴,又继续看标书。
一上午的时光,不知不觉就在看标书中缓慢流逝,然而标书也才看了三分之一都不到。
这眼看着已到了正午,却仍是不见秋姌之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