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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祈松开手,笑了一声。
他的声音与外貌并不相符,听起来沙哑,也不好听:“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说:“陈三愿。”
让人喜欢的答案。
陈自祈满意得抬起下巴,伸手,露出白嫩娇气的掌心:“你刚刚手上抓了什么?”
小孩扭头看了一眼飘散在泥地上的花瓣,难得苦恼:“一枝玫瑰。”
没有带回去,还浪费这么长时间,女佣又该埋怨他了。
陈三愿自然不是怕女佣指责,他担心饭菜,万一连冷菜也没有,自己只能躲在房间里啃面包和饼干了。
“拿给我。”少年指挥。
“坏掉了,”小孩老实回答。
陈自祈啧了一声,似笑非笑:“你怎么蠢成这样?”
陈三愿自小没被人夸过聪明,虽然他确实不笨,可聪明是留给讨巧的孩子的夸赞,他不懂得讨巧,也学不会看人眼色。
但他唯有一点好,就是诚实,譬如此时,这不讨巧的孩子声音不大,听起来也不像是争辩,颇有点烦恼的意思:“玫瑰被你吓掉了。”
少年扬起眉,“是我的错?”
小孩点头,坦然道:“是你的错。”
陈自祈还在笑,笑意不减,他松开了抓着小孩的手,甩了甩,又想起什么,指了指不远处的花:“那不是有。”
玫瑰花香味并不浓郁,要说好,也算不上多好,腻的人发慌,美得太张扬,也不是什么好事。
花丛开在躺椅斜侧,弯腰就能采摘的距离,陈三愿弯了腰,却没来得及起身。
陈自祈按住了他的腰,又顺着他的手臂摸上那只采摘玫瑰的手。
陈三愿生得小,哪哪都小,也包括手。
手上只有掌心有点肉,五根手指细得惊人,硌人手,骨头凸出来,像是骷髅外披着一层人皮。
这瘦弱的孩子没被突兀的举动吓到,只是望着那只覆盖在他手背的温热的手,心中粗粗略过一个想法:真暖和。
刚刚睡醒的人都暖和,身体暖和,大脑也格外活络。
少年扭头,问:“你要挑哪一朵?”
陈三愿埋头看了眼,目光在掠过花丛,各个漂亮鲜艳的红玫瑰,群芳争艳,分不出个高低来。
他低声:“随便。”
随便不是个好决策。
陈自祈捉着小孩的手,随意摸上一枝玫瑰,摸到根部了,手指却被刺戳到,溢出豆大点的血珠来。
血滴滑落,顺着玫瑰根部,落入陈三愿的手背。
冰冷的血,闻起来有股铁锈味。
不好闻。
陈三愿想。
陈自祈面容不改,面上既未有疼痛导致的扭曲,也没有意外导致的失措,他依旧在笑,手指使了点力气,食指与拇指捏住玫瑰的茎部,绕了个指甲盖的半圈,将它用蛮力扯下来了。
没有用上剪刀,也没有借助外界工具。
温室里的花都脆弱,即便如玫瑰,生了那么多刺用以保护自己,依旧死得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