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我也看到了床头柜上摆放了一个小盒子,盖子是打开的,里面装了很多张录像机的内存卡。
这些大概就是他们刚才说的之前做过的那些坏事,这两个人真是太可恶了,这是害了多少人?
“饭桶,把这些传送回我家去。”
哼,等我回去,我一定要向相关部门举报你们两个变态,这些都是证据。
朝着两个人的脸上,疯狂吐了无数口口水,才算是解了点气。
“好了,饭桶,把我送回国内吧。”
“好的。”
随着饭桶一声清脆的回答,下一秒,我出现在了。。。一棵树上。
本就手脚无力,根本站不稳的我,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刚好掉在了树下一堆老头老太太围坐在一起闲聊的圈子中央。
听到周围都是此起彼伏的惊呼声,我已经不敢抬头看四周了,毕竟,我现在可是赤条条的原始状态,甚至,手脚都还绑着断了半截的绳子。
我想,如果是我看到这种情况,心中都能自动脑补出一万字自带颜色的文字。
猛然间,我想到网络上一个很火的话题,当你光着身子被别人看到,应该捂哪里?
现在,我终于知道这个答案的重要性了,还能捂哪里?
当然是脸了!
我捂着脸,连滚带爬的跑出了人群,根本顾不得什么形象,要是晚了被人偷拍,我的职业生涯就可以结束了。
一身狼狈的跑到了无人的地方,我已经无力的瘫坐在地上,这一天经历的事情,简直要了我半条命。
“饭桶,你怎么回事?你不把我传送回家也就算了,还给我扔人堆里,我连衣服都没穿,活像一个变态一样被人指点,你觉得好吗?”
我真的又有点想哭了,现在的我委屈极了。
“是你自己说要传送回国内,又没有说具体位置,所以是随机的位置啦,这又不能怪我。”
得得得,全是我的错,每次都是这样,气的抓狂也没用。
“好吧,这次给我送到我在华都的家,二楼的卧室,可以吗?”
“没问题。”
转瞬间,我终于到家了。
我趴在卧室松软的纯羊绒地毯上,脱力到连姿势都懒得变,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一动不动。
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只觉得身心疲惫。
我的手机也被饭桶传送了回来,连同我那一堆破碎的衣服,此时就落在我身体的不远处。
此时手机的屏幕亮了起来,还播放起我的主打歌,“我已经踏上征程,绝不服输,一腔孤勇……”
这歌放在现在听就是格外的好笑,我服了,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凭人力和天斗,我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孤寡之人,什么金钱,外貌,都是浮云,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无知无觉的看着那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都无所谓了,我现在谁都不想搭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能感觉到药效已经完全褪去了,方才坐起了身,望着外面的天光,已是夜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