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推门进一间时装店,售货员一迎出来就知道她是谁,但只是十分含蓄地微笑。
余芒见到架子上挂着一件鲜橘红色钟型大衣,身不由己伸手过去,店员立刻服侍她试穿,并即时赞日:“皮肤白穿这个最好看。”
“配什么衣裳?”
“大胆些,衬玫瑰紫衣裙,斯文些,我们有套辱白的百捂裙。”
不知恁地,余芒一听,心中无比欢喜,她在店中竟消磨了个多小时,与那知情识趣,玲珑剔透的店员研究起色彩来,情不自禁选购一大堆时装。
余芒只余一点点保留,她问那大会做生意的店员,“这些衣服明年大抵是不能穿了吧?”
那女孩子失笑,“明年,谁关心明年,我们活在今天。”
真的,余芒说,“全部包起来。”
手提无线电话嘟嘟地响,工作人员怀疑导演失踪。
店员乖巧地说:“余小姐,我帮你送到府上去。”
“此刻我穿这一套。”余芒指一指最先挑的深玫瑰紫衣裳。
走到街上,她觉得最自然不过,蓝白灰固然十分清雅,颜色世界却最能调剂枯燥心情。
天性疯不起来的文艺工作者生活最最沉闷。
余芒虽无惊人智慧,却有过人理智。
她站在马路上等计程车,有一辆白色跑车正停着等人。
余芒一呆,这辆车是谁的,恁地眼熟,在什么地方见过?
五十年代圆头圆脑老牌精选式样,在爱车人士眼中,自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余芒本身不开车,拍戏时多数租用十四座位面包车,她对名车亦不感兴趣。
但是这部车子例外,她对它有极大的不知名亲切感。它到底是谁的车子?余芒皱起眉头细想。
她踏前一步想看清楚号码。
司机是一个年轻人,抬起头来,忽然看到车窗前惊鸿一瞥的玫瑰紫。
他情不自禁,黯然轻呼:“露斯马利!”
余芒已经听见,看着他,狐疑地问:“我认识你吗?”
那年轻人看清楚余芒的脸,呆半晌,“对不起,我认错人。”
“我名字的确叫露斯马利。”
年轻人歉意地微竿,“多么巧合。”
“慢着,”余芒脑海中忽然浮起一丝记忆,“你姓许?”
年轻人马上答:“一点不错。”
“你是许仲开。”
年轻人端正的脸上露出讶异的神情来,“阁下是哪一位?”
“你刚刚叫了我的名字。”
“露斯马利?”
“正是在下。”
“但是,你并非我认识的那个露斯马利。”
余芒只觉得现今吊膀子的手段越来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