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欢爱啊爱啊爱惨了!
皇甫烈白眼之:“据说是时速七八千出来的废稿!”
皇甫烈是制片人,自然懂这些。
同欢没有怀疑:“可就算有着惊人的时速,但是这些情节啊设定啊都是铺垫好了!他一气呵成的写出来!真是太厉害了!”
偶像,是不准人诽谤的!
哪怕事实是这样,同欢也觉得是偶像太厉害了。
皇甫烈想不到同欢居然追星,而且追得还是络小说家。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崇拜他,不如崇拜我!”
同欢丢了个媚眼:“崇拜你哪里!”
皇甫烈瞧着小妖精勾他,想着她穿得性感的内衣,眸子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快去上班吧!”
那语调,那就是在催促,快点上…床吧!
同欢脸蛋一红。
狠狠地盯着皇甫烈身下的鼓起,剜了一眼。
皇甫烈目光幽沉。
有着自己喜欢的作者的同欢,变得生动起来。
这个怎么看都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妖孽,因着这份凡俗的脑残崇拜,而变得真实且可以触碰。
而同欢,确实也急着上班。
立马从冰箱里抓出几块面包和牛奶,便踩着高跟鞋和linda一起出门去了。
皇甫烈看着同欢的动作,目光微微的诧异。
她早起,为自己熬粥。
可是她居然还没吃早饭。
他止不住走入厨房,那里,略微有点凌乱,碗碟都还没收拾,特别的乱。
他揭开那熬粥的小锅,里面的食物,芳香四溢。
皇甫烈觉得自己在发神经,因为他居然拿着勺子默默地吃了起来。
一大锅的粥,绝对是两个人的分量,可皇甫烈安静地把那一锅粥吃完,然后又是洗碗又是刷锅把这些东西收拾好放好!
也不知道为何要这么做!
他明明有很多很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
可他就是将时间浪费在这种琐碎的事情上!
几乎是着迷一般地收拾家务。
然后,他倒在厨房的墙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慢慢的抽。
寂静的早晨,他想着那个女人,想着那个刚离开不久的身影,微微沉迷了。
想念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是在她不在的时候,不经意地抬眸,看到一张海报,然后幻想着她如果上那张海报是什么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