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俊听到这话,不禁大吃一惊。
“你竟然连血族都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类还是异族?”
他属于血脉返祖,半血血族,而非寻常血族。
寻常的血族,即便祖上是纯种血族,一代代传下来,体内血脉也会变得越来越稀薄。
有的血族,甚至仅剩下吸血的本能,而并不具备任何特殊能力,阳光随便暴晒一下就得皮肤溃烂而死。
“我当然是人类,不像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怪物,骨子里除了嗜血的变态欲望,别无所有。”
“人类也好,怪物也罢,一切都凭实力说话。”
“你还有什么手段,一并使出来吧,要不然,我先出手,恐怕连还手的机会都没了。”
“你太狂妄了,我承认你很强,但我的能力可以再生,你是根本杀不死我的。”
“谁说我杀不死你了,我至少有两种方法,可以轻而易举置你于死地。”
“那两种方法?”
“第一,一击打爆你的头颅,让你魂飞魄散,第二,抽干你的血,捏碎你的心脏,就能终结你的生命。”
陈世杰此言一出。
傅俊的脸色就变了。
要知道他们血族作为一种不老不死的高贵黑暗种族,其力量正是来源于体内的血液和蕴含在血液中的血能。
这种力量不仅赋予了血族强大的生存能力,还让他们受了伤也能够无限制地恢复。
唯一要说有什么弱点,那就是头部和心脏。
头部自不必多说,绝对的要害。
至于心脏,虽说心脏不具备造血功能。
但心脏的收缩和舒张,却是能快速地将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器官、组织、细胞中。
以维持身体正常生理活动和功能。
可以说除非是进化到超凡,甚至更高等级的血族,否则无论是脑袋还是心脏被毁,几乎必死无疑。
“你害怕了?”
陈世杰讥嘲一笑,一步步逼上前去。
眼神之中带着丝丝揶揄之色,如同猫捉老鼠一般。
超凡九阶,每提升一阶,实力都是天壤之别。
别看他如今只有超凡二阶,但杀了一个半血血族还是易如反掌。
何况,境界不等于实力。
他真要火力全开,入圣之下,没有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