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山父谏宣王立戏》
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
鲁武公带着长子括与次子戏朝见周宣王,
[1]鲁武公:鲁国的国君,名敖。
括:武公的长子,亦即后文的“伯御”。
戏:括的弟弟,武公去世后他继位为鲁君,即懿公。
王:此指周宣王,名静,公元前827年至前782年在位。
王立戏,
宣王立戏为鲁太子。
樊仲山父谏曰:
樊仲山父上前劝谏说:
[2]樊仲山父:周朝大臣,因其封地在樊,故以樊为氏。
父:是当时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亦作“甫”。仲:是他的排行,即次子。
“不可立也!
“不能立戏为太子!
不顺必犯,
不合情理的命令必然会被违犯,
犯王命必诛,
而违犯王命必定要被治罪,
故出令不可不顺也。
所以君王发布命令不可以不合情理啊。
令之不行,
倘若命令得不到执行,
政之不立,
那么政事就无法确立而得到妥善治理,
行而不顺,
就算是勉强施行但此事并不合情理,
民将弃上。
民众定将离弃高高在上的统治者。
夫下事上、少事长,
像那种位卑者能够事奉位高者,年少者能够事奉年长者,
所以为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