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第一本青春小说。
毕业步入工作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无法平衡工作与生活,每天都加班,有做不完的事情,回家倒头就睡。
再后来,学会了摸鱼,把时间和心思都放在了那段脆弱的异地恋里。
我一直记得自己要写文,但我沉迷在物质世界里,丢弃了精神的独立。
倘若能依附于他,我做些退让也是可以的。
我可以放弃写文,认真上班,努力赚钱,清醒的生活,不再做梦,共创美好未来。
真实的情况是:谈恋爱的时候,宁愿浪费时间发呆,也收不拢心思写文。
情啊,爱啊,真是让人意志消沉。
失恋之后,感觉要死。
哭了几天又活了过来。
吃吃喝喝,跟没事人一样。
有一天下班,我一个人走在马路上,阳光落在我的手心里,突然鼻子就酸了,车水马龙,人潮川流不息,都与我无关。
写个故事吧,我心里冒出了这个想法。
真的这么难过的话,就为这段感情写个故事吧,等写完回过头来看,一定会嘲笑自己的矫情和浅显。
我现在写完了,回过头来看,只觉得自己文笔不行,没能把痛苦全然描绘出来。
同时期开书的作者,好多已经成百万大神了,而我这只蜗牛依旧在不紧不慢的爬。
内投失败后,我没有切文。
选择了一键直签,苟到现在。
每本书有它自己的造化。
我管不了那么多,闷头写完再说。
以第一人称写,有太多弊端了。
每次复盘前面的内容,我都要深吸一口气,真是造孽,木北成为了我所有情绪的承载体。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我本来想写一章关于枕戈的番外,尽量洗白他。
比如,和木北复合后,他之所以答应与阿姨见面,是因为阿姨站在高楼上,警察出面打电话让枕戈过去。
比如,枕戈无缘无故消失是因为阿姨又跑高楼上闹。
比如,走丢的橘猫,被枕戈找到,并偷偷带回老家养。
猫又生猫,长久的陪在枕戈身边。
唉,挺没意思的,单独写成番外,太没劲了。
洗不白了,就这样吧。
按照道理来说,这本书扑的这么惨,我应该受到教训,放弃写文才对。
可我打鸡血了。
越挫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