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个电话,你去投奔他。”
“你放心,我向你保证,那姓赵的队长蹦哒不了几天了。”
“他狂个鸟啊!”
“跟我宋新豹递葛子,他啥能耐?”
“我已经在道上物色到了合适的人选,对付他!”
“跟我玩江湖?”
“这土鳖!他还差得远!”
“……”
此时此刻。
案场女销售沈娜,正与我在一起。
我们找了处空地,边抽边聊。
她也抽烟。
而且抽的比我好。
是将近30一包的芙蓉王细支。
还比我会吐圈儿。
沈娜就是那天晚上,跟我一起抽胡万年的那个加班女销售。
为此,她还搭上了一双高跟鞋。很贵的。
人很漂亮,很时尚,但带些风尘味儿。
眼眶贼高,挺高傲。
但这并不影响,那晚,我俩合作的很愉快。
虽不是同生共死。
但也算是同仇敌忾。
这不,沈娜刚才正好路过宋新豹办公室,听到了宋、胡二人的谈话,就第一时间找到我,跟我惟妙惟肖地学了一番。
还别说,学的老像了。
我甚至怀疑她上大学时,学的是表演系。
“很好,文攻奏效!”
“接下来,该亮武的了!”
“胡万年?我不彻底弄挺你,你怎么知道这世上……”
“有些人,你不该去招惹!”
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眯了下眼睛。
沈娜大吃一惊:“你都把他饭碗弄丢了,还想怎么样?”
“不够!”我强调道:“让我赵龙看不惯的人,这下场还远远不够!”
沈娜冲我一伸大拇指:“你够狠!”
但紧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我喜欢。”
我开玩笑道:“喜欢,不是光用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