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高大的王福林傲然开口道:“今有佳节奏,事与万为朝。贺礼金数斗,不及杯中情。”
大堂内众人眼睛瞪大,被这首诗惊艳到,雷鸣般的掌声响彻客栈上空。
客栈老板宣布分数的那一刻,众人沸腾起来,居然足足打到了八十八分的无敌分数!
陆青瑶瞳孔微缩,眉头皱起,这首王福林写的诗,可谓达到了一定的水准,不是前几位纨绔公子哥能比的。
陈轩微微点头,嘴角扬起一抹弧度,这些纨绔的公子哥里,也不乏有一两位真正的读书人啊,刚刚这首王福林写的诗,以一种对比且木有寓意的手法表述,特别是最后一句,将整个主题升华,可谓称得上是一首好诗。
此刻,陆青瑶拳头紧握,又有点担心,刚刚王福林的一首八十八分的好诗,几乎是锁定了全场第一,陈公子该写出怎样一首惊为天人的诗来,才能打败王福林呢?
大堂内众人只见一道高瘦的红衣背影缓步走上大堂中央。
那如同刀刻般的脸部轮廓,一双仿若能摄人心魄的丹凤眸子,精致且立体的五官,嘴角扬起的潇洒弧度,仿若一切都是那么的浑然天成,此等风流人物,只应天上有!
“啊,啊,这是哪里来的俊俏公子哥,未免也太帅了吧!”
“小翠,快看快看,客栈里来了个男神仙哩!”
“刘姐姐,我要叛变啦,刚刚我的意中人是柳公子,现在我要改为这位红衣公子啦!”
大堂内人群里传来莺莺燕燕的议论声。
坐在东侧的白公子见自己的风头被场上的红衣公子哥抢去,眉头紧锁,面色铁青,拳头紧握,厉声开口道:“哪来的红衣小子,这次的活动,上来吟诗的都是读书人,都是世家公子哥,就你这穷酸样,你懂什么是诗吗?哈哈哈哈!”
陆青瑶眉头皱起,正欲起身替陈轩理论,站在大堂中央的陈轩摆了摆手,示意陆青瑶不要轻举妄动,安静看戏就行。
陈轩看都没看口吐挑衅之言的白公子,只是用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口道:“鄙人陈轩,读书十多载,胸中点墨,今日希望能一并用出。鄙人对诗词略通一二,学艺不精,还请大家海涵。”
陈轩的脸色变得正经,心中涌现出的灵感迸发:“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惊世骇俗的诗词出现了。
此刻,全场的众人如同死一般的寂静,噤若寒蝉,鸦雀无声。
随即,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整个客栈,这一刻,客栈的气氛彻底被点燃,全场的焦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场上的红衣公子哥!
“啊,啊,啊,啊,这是,这首诗,真的是人能写出来的吗?”
“卧曹,这位红衣公子哥莫不是文曲星下凡,这首诗,简直让人都无法评价了!”
“柳公子,要不,我们先偷偷溜吧!”
“小翠,小翠,我决定了,我要对这位陈公子以身相许,世间居然有如此大才之人,长得英俊潇洒就算了,连肚子里的才华,都是如此惊世骇俗,真是男神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