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
周锦书接过纸袋打开,发现里面是热腾腾的糖炒栗子。
“啊,炒栗子。”他捏着纸袋问:“这个好大啊,在哪买的?”
他很爱吃这个,不过夏天的栗子没有秋天冬天的好,他吃了几次不好吃就没吃了。
但这袋栗子很大,很圆,每一颗都冒着亮棕色的光泽,开口里果肉饱满,散发着浓浓的栗子香。
程庭开车调转方向:“刚刚路边看到的,顺手买了。”
他微微抬头,从后视镜里看见周锦书惊喜的表情,眼里也不自觉带上笑意。
昨天晚上有人睡着了,还在梦里喊炒栗子。
要不是他抓住他,差点连人带被子滚到床下去。
周锦书很会剥栗子,每次都能剥出完美的栗子肉,可能这就是吃了十几年栗子积攒的经验。
他把袋子递给发愣的邓斯:“你吃吗?”
邓斯也拿了一颗,“这个季节还这么大,真少见。”
程庭笑了笑没说话。
周锦书充分发挥吃水不忘挖井人的精神,自己去吃几口就要给程庭剥一颗。
邓斯偷偷瞄了程庭一眼,看向窗外,恰好车就路过一个卖糖炒栗子的摊摊,他转头隐晦的看了一眼包装纸袋,又看了一眼糖炒栗子的摊名。
从刚刚转头到现在,起码已经开了好几分钟。
这么远,也能顺路买?
这合理吗?
周锦书捧着袋子吃得挺快乐,不一会儿车内垃圾袋就堆了一堆栗子壳,满车都是香甜味儿。
到了小区,程庭送他到楼下,自己走了。
周锦书想到今天两个人都没去上课,有点愧疚。
如果不是因为他,程庭本来不需要逃课的。
希望今天下午幸运一点,老师没点名。
邓斯跟着他回家,在玄关处一边脱鞋一边说:“但是江悦是怎么会发现我在那里的?”
周锦书刚给程庭发完消息,抬头:“啊?应该是她朋友恰好看到了吧。”
【ts:这周末我们去玩的时候我请你吃饭吧。】
邓斯坐在沙发上,周锦书去给他拿药。
虽然都是皮外伤,但也要上药才行。
他只有一只手,上药的时候不太方便,邓斯夸张地鬼哭狼嚎:“轻点轻点轻点!”
周锦书很认真:“已经很轻了。”
“你要是去当医生,医院里不少人都得给你送走。手法真残暴。”
周锦书把药收起来,“谁让你要去打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