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那样的或许组成了“我已经无法自拔爱上了她”突发事件。
“先生,我很想让你认识那个时期的沈珠圆,你都不知道她有多可爱;可另一方面,我又不愿意让你认识那个阶段的沈珠圆,因为她是那么的可爱。”他和他说。
那晚,两人在酒吧呆了差不多两小时。
离开前,羽淮安再次向他表达了感激,说比起他在阿尔卑斯山下对他的救治,他更感激他那个深夜出现在沈珠圆面前。
说完,深深鞠躬。
姚子健知道,那等在他楼下的四小时和那个深鞠躬是那个年轻人在向他表达一个事实:一码事归一码事。
类似于,私底下我们可以一起喝酒,但一旦站在赛场上,我们就是对手关系。
看着眼前的沈珠圆,姚子健依稀间看到那晚羽淮安口中,那个书包里放着给心上人的情书,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和朋友把牛吹得天花乱坠时,忽然瞥见远处自己朝思暮想的男孩正朝她走来,瞬间犯起了结巴的甜甜圈女孩。
逐渐逐渐,他走近了她。
她的说话内容越发地不着边际。
最后。
扭头就跑。
宋金在后面追——
“圆圆,你走错方向了,影像厅是往这边。”
小巷传来少女恼怒的声音。
“我没有走错方向,我不想去影像厅了,我想回家。”
“圆圆,你怎么能这样,我们刚才不是说得好好的吗?以后看谁和你这样反复无常的丫头谈朋友。”
“宋金,你给我闭嘴!”
以上,是那晚在酒吧时羽淮安描述的一个场景。
那个场景很长一段时间是他住在荔湾街无数日常经历之一。
往小巷撒腿跑的影像是模糊不堪的,连同那少女的面容。而后,你离开了那座城市,你失去了她的消息,你不曾再见过她,但是,它却宛如重新焕发生命一般,以无比清晰的姿态活灵活现——
你看到她急急跑向小巷的身影,跑得比兔子还快;你听到她从小巷里传来的声音,语气透着心虚。
再之后,你想起了当天她穿的衣服。
你看到那些垂落于她肩膀上的头发在跑动时被风托起,在风中飞舞着,一缕一缕,如绸缎柔美。
触摸时感觉肯定很好,心想。
你缓缓伸出手。
然而,手却扑了个空。
没有那跑向小巷的女孩。
那个女孩早就被遗落在时空里。
“沈珠圆那个傻妞,书包里放着给我的情书,但却在见到我时撒腿就跑。”他嘴角笑意浅浅,眼眶里却有浮光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