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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凶手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1999年桂林陈宏剌杀丈夫案(第2页)

尽管如此,陈宏对这个“烂崽”回头心存一线希望。她一方面用苦累把家治好,把儿女带好,一方面以自己的忍让和对家庭的爱、对他的爱来感化他,让他改邪归正,想把他从“第三者”怀中夺回来。

1998年8月的一天,李继德在车上用易拉罐中奖手段进行诈骗,被阳朔县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让交款后放人。李继德传呼给朋友,叫朋友去通知妻子拿钱去。陈宏知道后,又恨又气,平时在外玩女人连家都不要,出事又找来了,她真想不管他。“但他毕竟还是自己的老公,他能想到我,说明他心里还有我。患难之时见真情,也许他真的知错了呢?”

她这样一想,心又软了。她跑回娘家,撒谎向哥哥借了5000元,匆匆忙忙赶到阳朔县公安局,在公安局门口见到了那个叫阿华的女人。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我的老公出事关你什么事!”陈宏见阿华面带讥笑地盯着自己,怒由胆边生,从牙缝里挤出两句恶语,想好好刺刺她,解解心头之恨。

“哟,是谁不要脸?你老公爱的是我,不是你,你凭什么死缠着他呀?话又说回来,如果你用钱把他保出来,我就把他让给你。”阿华恬不知耻。

“……”陈宏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还有什么说的呢?都怪自己没本事,连老公也管不了,都怪老公不争气,陈宏越想越气,揣肴那5000元登上了回家的班车。

几天后,朋友帮交了罚款。李继德出来后,在白沙镇饭店请朋友们吃饭,以示感谢。陈宏没有拿钱去救老公,心感内疚,想借此机会去感谢朋友救丈夫之恩。进饭店,陈宏顺理成章地坐在自己丈夫的旁边,但阿华马上走过来将李继德拉到她的身边坐下,还当着陈宏的面,与他做出种种亲昵的动作。陈宏看不下去,就和阿华吵闹起来,进而又打起来。陈宏指望丈夫来帮自己。没想到,他竟帮阿华来指责自己,把自己驱赶出饭店。在场的朋友都熟视无睹,似乎陈宏是众人唾骂的“第三者”。

1999年3月19日,李继德酒后与人打架,被打伤后住进白沙镇医院,陈宏知道后,又不记旧“仇”,主动到医院护理他,心想通过自己的优质“护理”,能让丈夫的“心身得到康复,早日回到自己身边。万万没想到,丈夫的伤势一好转,接到阿华的传呼,急急忙忙地办完出院手续,就赶回到桂林阿华的身边。陈宏呆呆地望着丈夫离去的背影,黯然泪下。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痛苦的,陈宏也深知这个道理。其实,她早就想过离婚。

1992年,丈夫带第一个姓赖的女孩回家后,陈宏一气之下提出来离婚,当时因涉及子女抚养和房产分配等问题,未达成协议。后因李继德长期在外,很少回家,陈宏忙于养家糊口,就将这事搁着。直到1999年底,陈宏再次提出离婚时,李继德怕抚养孩子,又怕孩子判给陈宏而失去孩子,还怕陈宏分走他的房子,他不同意离婚,他觉得这样“和平共处”挺好,既不承担责任,又能同时“享有”两个女人。

去年年初,陈宏又传呼丈夫回答,好言相劝他回家好好地过日子,供子女读书,否则,就回去办理离婚手续,李继德或是不回机,或是说过几天再说,故意无期拖延。

李继德被打伤住院后,陈宏试图以用心护理来打动他的心。然而,一个传呼就将他“勾”走了,也“勾”走了陈宏的最后一线希望。

一个个夜里,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痛,令陈宏无法入眠。她越想越不是滋味,对这个家、对他爱得那么无私,为了这个家、为了他,吃尽了苦头,尽了最大努力,要崽也为他生了,他怎能无缘无故将自己打入“冷宫”,他倒自由自在、潇潇洒洒在外玩女人。想到这,陈宏恨得咬牙切齿,决定亲自上桂林找他了结这事。

5月3日晚8时,陈宏从白沙镇搭车到桂林,她听丈夫的朋友说过,李继德和阿华租住在桂林市某居民小区49号。下车后,陈宏没有直接去找丈夫,她想,叫派出所干警一起去抓他们,一来好好地整治他们这对男女,,以解心头之恨;二来以后告他们好有证据;三来公安对他们作罚款处理后,给她举报一些奖金或者回扣,日后到法院告他或到法院离婚就有诉讼费了。

她拿定主意,找到附近的派出所,陈宏把来意讲完后,值班民警说,这事管是该管,但不属于他们所管的辖区,叫她找相邻的另一个派出所。

陈宏按照民警所指的方向,又找到那家派出所,还没等陈宏讲完,值班人员接过话说:“你老公愿意和那个女的在一起,我们也没办法,这种事多的是。”他们叫她向妇联反映。

快晚上10点了,到哪里去找妇联,陈宏决定直接去找丈夫解决。

敲开49号的门,李继德、阿华和几个朋友正在打牌,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也在场。

“阿德,你要想好好过日子,就和我回家,或者每月给200元钱抚养三个孩子;要不想过日子,也回去和我办理离婚手续。”陈宏强按住心中的怒火,讲明来意。

“我忙得很,没有时间回去。”李继德轻描淡写地回答。

“你这个没良心的,放着家里两三个小孩不养,在外面养女人。”陈宏越讲越气,竟骂起来。

谈话始终弥漫着硝烟。

争吵到伤心处,陈宏恨恨地打了李继德一巴掌,进而双方扭打起来。李继德抓住陈宏的头发,将其推出门外,这时少年也上来帮李继德一起打她,边打边骂:“我打死你,看你还骂不骂我妈。”

阿华跟在后面喊叫:“阿弟,打死这个贱女人。”

在房东的干预下,他们打打吵吵到楼下的公路边。阿华拿起一根木棍冲到陈宏身边就朝头部打过来,陈宏躲后说:“你们不要管,这是我和老公之间的事。”

阿华哪听她这些,抡起木棒继续追打,被李继德拦住抢下。

“阿德爱的是我,不是你。我叫他不跟你离婚,拖也要拖死你……走,回去睡觉,不要理她。”阿华边说边走到李继德身边,搂着李就往回去。

“要睡觉我和你们一起去,三人睡在一起都好。”陈宏急了。

“我和别人儿个睡在一起,也不和你这个贱女人睡。”阿华故意气她。

陈宏气得昏昏沉沉,脑海里不断浮现丈夫与那女人在一起的场面,那10多年的如烟往事一齐涌上心,多年来心里积淤的“底火”在陈宏心中愈烧愈烈。她快步冲到李继德面前,从提包里掏出卡刀,对准丈夫的腹部刺去,一刀、二刀……

丈夫躺在鲜红的血泊中,陈宏突然从噩梦中惊醒,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吓得哭叫起来,一边用电话拨通了“110”,一边喊阿华一起将李继德扶上车送到南溪山医院抢救。

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查,李继德腹、胸、腿等处被刺10余刀。

她确是这个家庭悲剧的受害者,值得同情。她13岁的大女儿在给法官叔叔的信中写道:“我妈虽然犯了法,但都是在受尽耻辱、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干出这种蠢事。法官叔叔,当你们了解到这些时,你们难道不觉得我妈妈过得很苦吗?难道不值得同情吗?我求求你们放过我妈吧!她是无罪的!”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陈宏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李继德长期与她人非法同居,案发时又与情妇对陈宏侮辱、推打,对该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依法判处陈宏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陈宏接到判决书后,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被害人李继德在悲剧中扮演了一个众人唾骂的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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