刃不沾血,不管是什么血!
现在用来抹脖子,正好合适。抬起手来,将匕首的锋刃放在脖子上,轻轻地按了按。
觉得有点痛。
又觉得用匕首自尽的话,颈中飙血会弄脏了官服,与死后形象有碍,自己英雄一世,死后也得留下一个好形象。
想到这里,便将匕首放回桌上。
又端起那杯毒酒看了看。
这是鹤顶红。
当年,自己奉旨镇压民乱流寇之时,曾经摆下一桌酒菜,请那些流寇首领来吃,酒里就是放了这个东西。
全部毒死!
民军群龙无首,一击而溃,因此而获得一场大胜,皇上下旨,官升三级。
只是没想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也要轮到自己喝这个东西。
“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啊!”
洪承畴轻轻地叹了口气,手一抖,那酒全泼在了桌子上。
现在,就只剩下三尺白绫了。
站起身来。
拿起白绫往上一挥,那白绫的一头便绕在了横梁之上,再打上一个结,摆上一张凳子,只要挂上去就行了。
这方面,自己还是有些经验的。
倒不是自己上吊过,而是见识过。
以前,自己有一个美貌的小妾,因为勾搭了旁边一位姓王的邻居,东窗事发,就是这么死的。
……
……
洪承畴站在凳子上试了试。
系得很牢固,只要把脖子伸过去,再将凳子一脚蹬掉,就完事儿了。
不过,洪承畴这人做事向来靠谱。
讲究的是谋定而后动。
这么大的事情,觉得还是要先试一下好,不要到时候吊个半死不活,阎王不要、人间不收,那就不太好了。
还是得先模拟一下。
试探着将脑袋伸进去,也不踢凳子,只是将双腿曲起来试试。
“呃……”
好难受,还是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