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最伟大的杰作就是在我28岁那年,在一个帅到没朋友的小鲜肉的屁股上,贴满了粉红色的创可贴。
记住,最伟大,没有之一!
贴完之后,我还特意那个镜子照给安黎看,并从各个角度拍下照片,以作把柄。他碍于自己行动不便,所以没有揭竿而起,而是选择了忍辱负重。从他憋着火儿的小眼神里我知道,这仇算是结下了。
尽管他满肚子怨气,但也只能一动不动的趴在床上,用愤恨的眼神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而为了保全我自己的清白,我给他的下身盖了一条毛巾被。我也知道这大夏天的,捂着被对伤口不好,可我毕竟是个女人,帮他擦拭伤口已经够难为情的了,总不能让那个部位大白天下不是?
二十分钟的怒目而视被我*都不*一眼之后,他终于泄了气焰,谄媚的说:“陈熙宁,你行行好,帮我把裤子穿上吧!这被子太热了!”
我当时一手拿着那瓶传说价值15万美元的红酒,一手拿着一只传说8000元的高脚杯,坐在安黎对面的沙发上,浅斟慢饮。尽管这瓶红酒里曾经插满了消毒棉签,但毕竟也是断送了下半辈子才换来的,扔掉着实可惜。再说我还真没尝过这跨世纪的红酒到底是个啥滋味,尝过之后发现也没啥特别,在我读博士时,曾经拿两块钱一斤的葡萄自己酿造过,觉得口感也没差多少。
我学着贵族的架势,晃了晃杯中的暗红色液体,气定神闲的抿了一小口。然后用衣架挑起安黎血赤呼啦的内裤问:“你确定你还要穿?”
安黎纠结了半天,眉头都要锁到人中了,才咬牙切齿的突出五个字:“还是盖着吧。”
我放下手里的酒杯问:“这么大一栋房子,你就不放两条内裤?”
安黎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仿佛陷入了某些回忆之中,咬了两下嘴唇,终是什么也没说。
我摸着兜里的一串钥匙,隐隐觉得这房子不简单,没准还是个烫手的山芋。但既然安黎不说,我自然也不方便问。
“大概有,只是我不知道放在哪里。”
“你连自己的衣服放哪里都不知道?我真怀疑这房子是不是你的!”
“我里里外外的衣服,都是由她整理的。”
“她?那个甩了我一巴掌的渺渺?”
安黎点了点头,继而又把头重新埋进枕头里。
我感叹了一声,起身拿起安黎的内裤走向洗手间。谁让我刀子嘴,豆腐心了呢,也只好贱人做到底,送死送到西了!
一条千疮百孔的内裤,在哗啦啦的水流冲刷下,逐渐恢复了原有的颜色质地。我觉得安黎有的时候就像这条内裤一样,不知被什么弄的伤痕累累,满身是血,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面目,但是只有走近他,感受他,才会发现,其实这货缝线平整(腹肌发达),面料柔软(长得好看),绝对是一高档货。
这样想完,我觉得自己这个比喻简直缺德到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