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人还是放弃搬去新家的念头。
虽然城西的别墅的确离学校近,还有余幼笙念念不忘的云团制造机,但无奈别墅面积实在太大,余幼笙觉得她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会把这里当作景点参观,而不是日常生活的居所。
更重要的是,她和季宴礼现在住的房子有许多两人回忆,她骨子里是念旧的人,一旦认定选择的人事物,不是万不得已都不舍得再换。
好在搬家只是季宴礼哄骗她过来的理由,男人对这栋别墅没有执念,见余幼笙不愿意,自然尊重她意见。
都说小别胜新婚,白日几小时不见自然也算是“小别”,两人本就新婚、再加上刚互通心意,驱车回家的途中面上看不出区别,实际早就各自心怀各事。
余幼笙时而感到神奇。
她过去二十七年都提不起兴趣的事,干涸宛若荒野,却在遇上季宴礼就变为潺潺溪流,不知从何起,只知是源源不断。
季宴礼是寻水的旅人,在小溪边久久徘徊不肯离去,还频频低下头去,一次又一次地品尝清水味道。
余幼笙大惊阻止,却被男人一次次诱哄,到后来都要被哄骗到信以为真。
她只能拒绝对方亲吻,右手被季宴礼牵住时,就听季宴礼忽地笑了笑:“戒指该戴在左手的。”
余幼笙疑惑地看着两人戴着戒指的右手,就听男人接着沉沉道:“实在不方便。”
余幼笙懵懵懂懂听懂男人意思,犹豫片刻,轻声道:“……其实还有另一个办法,不换手戴戒指也可以的。”
见她表情是深思熟虑的认真,季宴礼微微抬眉,正想开口问是什么办法,余幼笙手将垂落碎发拢到耳后,低头,动作迟慢生疏、却不见脸上厌恶。
“宝宝,不许再这样,”季宴礼太阳穴狠狠跳了两下,立刻将人拉抱回怀里,
“我从没教你这些,你从哪里学的?”
“……你怎么真把我当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男人手上用了力气,余幼笙有一瞬迷茫,“我以为……你会喜欢。“
在余幼笙为数不多的知识库里,她以为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喜欢这些。
还是第一次,季宴礼无法回答余幼笙的问题。
他甚至有一时分不清,余幼笙究竟懂不懂其中含义。
平时接吻都会脸红耳热的人,这样问题却能说的理直气壮,纯净清澈的水眸倒映着明晃晃的疑惑。
十几年护在心尖上的人,让季宴礼早习惯将自己放在低位,于是服务爱人是理直气壮,反过来却绝对行不通。
这好比信徒生来就该匍匐在神祗脚下,虔诚跪拜是毕生使命,哪怕连追求分毫平等,都是对神明信仰的亵渎。
可余幼笙怎么会懂这些。
她只需要几次亲吻,就会将这些全部忘却脑后,最后被抱起去浴室再回来时,余光就见季宴礼正弯腰,要去拿床头柜的白色手机。
余幼笙懒洋洋歪在床头,目光追随男人宽肩窄腰的背影消失在浴室门后。
这个时候拿白色手机,是又要记录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