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早上他出门上班,路过警察局门口的时候(也就在我们刚刚待的那个派出所,前面三百米左右。)
张健被一个同样20出头的警察,给请进了警察局,因为张健的长相,跟警察局最近要抓的一个杀人犯的长相十分相似。
张健说,他们对他进行搜身,还让他五个手指并拢,一起按在一个机器上面取手指印,警察们拿着样本去取样了。
张健心里很害怕,说要打电话,可警察不但没让他打电话,还让他蹲在地上不准说话。
蹲在地上的那三四个小时,张健不知道面对了多少人的指指点点。
听见张健说的话,我“哈哈”大笑了起来:“原来你还有这样的经历呀,那后来呢,后来他们怎么又把你给放了?”
张健:“后来,他们正在审问我的时候,那个警察的同事,在外面KtV把真正的凶手给抓到了,他们这才放了我。”
我:“那事后那个警察就没有被处分,或者跟你道歉什么的吗?”
张健:“那个警察只是被他上司给骂了,倒是也跟我道了歉。”
我:“道歉就完事了?”
张健:“他们领导让抓我那个人赔了我五百块钱,算是赔偿我一天的工资。”
我:“那你赚了呀,上一天班去哪里挣五百块钱去。”
张健:“他们虽然赔了钱,却并不承认他们这件事情就是百分之百的做错了呀,他们说协助破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好像是这么个理,那你又得了钱了,事后回厂里上班,厂里面没为难你吧?”
张健:“为难我什么,在哪个厂里,我本来就才干了一个星期不到,我直接跑路不干了。”
听了张健说的话,我又“哈哈”大笑起来:“你就这么胆小,就是被误会一次就连工作都不要了?”
张健:“在水泥厂上班本身就对身体不好,要不是三姐逼着我去那里上班,我早跑了。”
我:“那你没工作了,就没回去找他们理论理论。”
张健:“理论什么呀,他们当时放我走的时候,就给了我一张纸条,让我给厂里面的人看,我能丢得起那个人吗?出了警察局的门,我就把那张纸条给扔了。”
我抱着张健:“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那你三姐她们就一点都不知道,你为何突然跑去惠州吗?”
张健:“这种事情,为什么要告诉她们,跟她们一说,她们又要跟爸妈说,到时候不是没事找事吗?”
听了张健说的话,想起在派出所的经历,我们也算是派出所遇上好人了吧。
毕竟,生活不是演戏,现在法律也正在逐步健全,也不会再轻易像以前那样,有那么多冤假错案了吧。
紧紧的把张健拥在怀里,原来我和张健能遇见是这么不容易呀。
要不是有线人举报,有那个组长直接抓住了坏人,那张健不是还得被当做犯罪嫌疑人被关上几天吗?
要真是那样,怕是找工作都难找吧。毕竟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