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凑在一起,成为一对互相估价后都觉得满意的“产品”。
这样的薛谨,才会在沈凌面前如此难顶。
这不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处产生了“爱情”这种东西——
而是因为,沈凌对他而言,是一个突然蹦出来、闪闪发光、几乎就写着“世纪大甩卖”的超高等级奢侈品。
这个产品仅凭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级市场,再加上她好哄骗的性格,极易相处的个性——沈凌还是第一个没有嫌弃地把他炸的小黄鱼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萨尔伽看法相同,薛谨认为,沈凌这种可爱程度的产品,只有身价过亿存在于电影里的霸道总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为对方极易哄骗的个性,和目前只亲近自己的特殊情况(薛谨觉得这和雏鸟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超高档奢侈品就仿佛主动滚动到他的脚边,用力招着手手说“快把我免费捡回家!”“我超便宜哒!”……
对一个从未幸运过,一分钱要抠两半花、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别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战、凡超市大特价必要冲在前锋的男人而言,是多么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谨是个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决不能投机购买高档奢侈品,也决不能拐骗无知的美少女,尤其这个美少女怎么看都应该陷入不普通的恋爱、不普通的关系、不普通的对象、不普通的生活环境……和只追寻“产品”的自己缔结婚姻是极大的不公平……
“阿谨!阿谨!”
高档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谨越想越抑郁的思路:“外面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哗哗哗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脚好冰啊!”
薛谨抬头看看。
地铁出口的小花坛旁,沈凌正站在某个水坑里蹦跶,宽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飞,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罗马鞋乃至膝盖都溅上了水花,雨水则毫不留情地“噼噼啪啪”往她毛衣领子里钻,大有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彻底打湿的架势。
薛谨:“……”
如果这个高档奢侈品真的嫁给了身价过亿的霸道总裁,那后者一定会以“举止过于幼稚”把她始乱终弃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薛谨深渊般的自制力狠狠碾灭。
用良知抑制住不去捡滚到面前的百元大钞已经很辛苦了,这个念头完全是给自己去捡百元大钞的合理性编借口。
沈凌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有异性舍得对她始乱终弃呢。
“沈小姐,过来,不要在那里踩水玩。你会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这个超好玩!飞起来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钟后,拉扯着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门廊下,半跪下来帮她把露趾鞋脱掉,用买来的毛巾把她脚上的水擦干净(“寒从脚下起啊沈小姐”),用买来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装好,再帮她一颗颗扣好雨衣扣子,摆正挡雨的透明小帽檐后,薛谨目送这个全副武装的幼儿园宝宝嗒嗒嗒跑出去继续踩水坑玩得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