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是我比较喜欢的。
因为它既空心且又轻,所以打人不疼。
你问我怎么知道这件事。
无它。
挨打挨得多,自然就知道了。
差三天就能完成十二年高中教育的我,收拾起自己所有的书,从全班同学异样的眼光中跑了出来,故作潇洒的身影,甚至忘了给老师和同学们鞠一个告别的躬。
就这么自以为洒脱且混蛋的告别了我的学生时代。
到家后,低着头从那辆破自行车上解下一大捆课本书时,我仿佛看到了我的未来。
没别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里刨食去呗。
有句老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作为一个地道平民的孩子,种地这事还难不倒我,倒也干得过。
咦,
只是眼睛为什么有点模糊,鼻子有些发酸,可能是进沙子了罢。
妈的,有点矫情。
别人家的孩子都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读书,而我却只能驮着自己的家当灰溜溜的跑回家种地,这其中的滋味,好像有那么一点不是很好受。
活到十七八这个岁数,我一点也不觉得委屈,更不觉得辛苦。只是有点恨,恨那个从小把我带到大的老头儿。
恨他为什么要让我习武,恨他为什么要天天拿着各种树枝子鞭策我站桩,恨他为什么不让我好好专注学业,偏偏要去继承他的狗屁劳什子衣钵。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让我去学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我其实一点也不感兴趣,我只想一个猛子扎进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的裸泳,永远也不出来。
如今可倒好,练功练得我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小伙子跟个武夫一般。
手一张,比别的孩子明显大上一圈,又粗又长,这手哪里还有半点儿中学生的样子,老头儿才不管女同学们是怎么看我的,也不在乎我将来能不能找到媳妇。
他只在乎我一掌下去,能不能打断手臂粗的槐树。
三年前,我以全年级第三的成绩考进凤凰镇第一中学,那时的我,是何等风光。
就因为老东西三年前塞给我一本破书,说这玩意没人能学的会,古今多少天杰鬼才俱都折在这本书上,还说以我之悟性,绝不可能研究明白,让我千万不要好奇去看。
他用脚后跟上的老皴皮也能想明白,我可能不看么,不看那还是我么。
可他终究是给了我。
我不仅看了,还深深的被吸引进去,这一看,就是三年。
也正是那本破书,导致我成绩一落千丈,甚至沦落到被学校老师集体劝退的地步,校长都来找我谈话,说我的存在会影响本校升学率,让我好自为之。
人贵有自知之明,明明已经跟不上学习进度,还要硬着头皮去学,怎么可能学的进去,没办法,自己只好收拾东西回家。
事情已然这样,如今只好走一步看一步。
老东西在一年前走了,临走前伸腿瞪眼,伸腿咽气时,一脚蹬了混凝土墙上两个大窟窿,砖都顶了出去。
唉,临死临死也得给我找点活干。
习武之人就是这点不好,举手投足,总得小心着些,生怕手脚重了,打坏什么东西。
所以我在学校一向都是逆来顺受,从来不敢和同学们打闹,让他们打两下就打两下,我也不还手,因为我怕失手打死他们。
这不是危言耸听。
有一回,二杠伯伯家里的大黑骡子不听话,老是爱尥蹶子,还总欺负生人,伤人不少。我趁它不注意时,偷偷猫在它的身侧,弯下腰,左手捏住它的前蹄,右手攥住它的后蹄,两下里一较劲,猛的涨腰起身,霸王摔枪,登时将它掀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