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陈洪亮无意中瞄到自己的左臂有些红红的颜色,定神一看,娘的,被敌人给打中了,只是自己一直是高度紧张,没感觉到受伤,现在猛地一见到,立刻就觉得有些火辣辣地疼,再仔细瞧瞧,娘的,手臂上端的肌肉处被子弹穿过,带走了半厘米深四厘米长的一块肉,留下了一个血肉淋漓的小口子,现在,鲜血、汗水和清水混杂在一起,周围的血肉都一清二楚,看起来有些恐怖。管不了这些了,陈洪亮左右摸了摸,没什么可绑的,想了想,只得用匕首把缠在自己脑袋上遮住右眼伤口的纱布割下,只在右眼皮子上留下一小块,看上去就跟现在大家使用的创可贴一样。然后,绑在左臂上,就再也没去想它了,想也白搭。
干好这一切后,陈洪亮想好好休息休息,可他没有那老爷命。突然,山坡下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和喘息声,陈洪亮一惊,翻身一看,敌人正从他下方经过。
按常理,此时的陈洪亮应该放敌人过去,然后悄悄地潜回去。陈洪亮却不这么想。一来,敌人擅长追踪,自己这一路下来留下了这么清晰的脚印,敌人现在累了,可能一时还不会发现,但不久他们就会发现而返回来;二来,只要给敌人留下时间,他们就很有可能分析出自己的目的,那小向他俩就危险了;三来,小杨已经回去搬救兵了,自己现在有的是时间带着敌人在这大森林里打转转,还能使敌人没有过多思考的机会……一切的一切就只有一个字--拖!拖到小杨搬来救兵的那一刻,自己就是胜利者,虽然眼下自己跑得跟个兔子似的,可救兵一到,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只见陈洪亮拿起枪,盯着敌人从自己眼皮子下面经过,他却慢慢地移动到森林边上,他在等待时机和搜寻最有价值的目标,虽然不能看清楚敌人的脸面,但借着月光和天快亮了的好机会,敌人的大致样子他还是能看到的。
敌人就快从他眼皮子下全部经过了,陈洪亮却突然兴奋起来,强烈的战斗欲望刺激着他每一根神经,因为他发现了这支三十二人的小型部队中的三个头头了,他们跑在队伍的后端,因三人都没有背背包而显得有些不同,很好
选定了一个目标,陈洪亮的枪口开始随着最左边那个当官的身体缓缓移动,双方相距大概一百五十米,在这样的月光下,敌人在平坦的山坳里,是个比较好的靶子。
缓缓地移动着枪口,陈洪亮没有开枪,而是想了想,再看了看,还用右手竖起大拇指比划了一下,然后再瞄准目标头部的前面一点。对方果然是个跑
步老手,在这样的长途奔袭中,居然还能保持着平均速度,这让陈洪亮很羡慕,可他还是在摸清了目标平均速度后,决裂般地扣动扳机。
一声闷响突然刺破了森林的宁静,打破了敌人心态,陈洪亮却始终注视着自己猎物的下场。
也许是自己太过于集中精力和希望了吧,陈洪亮仿佛看到了子弹是如何击在水里的一样,在灰暗的空气中激起一圈圈的波纹,然后击中目标的太阳穴,一个小洞瞬间形成,子弹从另一方穿出,接着,带起斑斑热血和脑浆,洒落在这片热土上。目标迅速倒下,连抽噎的机会都没有,很直接地回到了死神的怀抱。
陈洪亮的一枪所产生的心理威力确实大,敌人迅速卧倒,然后相互间大喊大叫起来,同时,他们也根据枪声的方位断定出了陈洪亮所在的大体方位,端枪搜索。
陈洪亮的枪法很准,可他毕竟不是狙击手,如果他是狙击手,此时,他绝不应该暴露自己,而是悄悄地转移到别的地方再搜寻下一个目标,但陈洪亮是怎么做的呢?
陈洪亮没有转移,他一见到目标居然就这么轻易地被自己干掉,也许他是第一次能在这样的环境下,在百米外一枪就狙杀悍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所以他激动得都忘乎所以了,跟打了大胜仗似的,他忘情地举起枪就跳了起来,嘴里还激动异常地大叫:&ldo;耶!万岁‐‐该死!&rdo;
话都还没喊完,他自己就感觉到了不对头,这不是在打靶,而是在狙杀活生生的敌人,而且是当着众多敌人的面将对方将领干掉,这不,他的&ldo;岁&rdo;字都还没喊出,敌人的枪声就猛烈响起,吓得陈洪亮边骂自己愚蠢边转身卧倒,然后迅速朝边上的森林里跑去,边跑边骂,最终,他忍不住打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ldo;我真是蠢到家了,这么好的练手机会都不知道把握,陈洪亮啊陈洪亮,你简直比猪还蠢,居然都忘记了冷静,一个敌人的小官就能让你得意成这样?真不是个东西……下次绝对不能这样做了,嗯!记住了。&rdo;可对于这样真实的战斗机会,他的余生中,还有下次吗?不过陈洪亮自己也没想到,他的下次练手机会虽然渺茫,可他的枪战机会还是多多的,因为他彻底激怒了敌人。一支军队,不论它有多少缺点,但对于自己的长官当着自己的面被敌人干掉,放在谁身上,谁都不能接受,可以说,这已不叫战斗,这叫打脸。
这不,一名敌人指挥官抱着同伴的尸体,半天不说话,脸色越来越青,最后,他放下战友的尸体,再敬了个军礼,然后也不看尸体了,却用阴沉得能结出冰的声音命令道:&ldo;a组从左边往前追,c组从右边往前追,其余各组跟着我,各组相互间相隔两百米。都给老子记住了,一定要给老子抓活的,老子要亲手剥了他的皮,作为对少校(指被陈洪亮狙杀了的那人)的缅怀,我要把目标的头皮永远摆放在少校同志的墓碑前!&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