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有个优点,虽说娇生惯养,但关键时刻乖得像猫。
这让宋和平很满意。
第二条黑影经过灰狼的位置。
宋和平的手指已经搭在a突击步枪的扳机上,做好了准备随时起身射击。
一定要快!
绝对的快!
他在等灰狼开枪。
灰狼开枪肯定会朝最近的一名敌人开枪,也就是第二人。
自己就对付第一人。
敌人此时经过了自己,朝着河边走去,背对着自己。
宋和平很有信心一个点射将对方搞定。
打什么地方都想清楚了。
脑袋。
后脑勺靠近脖子的位置。
这些家伙身上的防弹衣绝对达到了iii级别,并带有防弹插板,a的弹头未必能穿透。
若是一枪不死,以对方的身手,鹿死谁手是未知数。
眼看着第二名敌人经过了灰狼位置后又走出了两三米远,宋和平的内心焦灼得如同火烤一样难受。
灰狼还没开枪!
为什么灰狼不开枪?
难道灰狼也在等自己开枪?
想到这里,宋和平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决定。
干脆自己先开枪好了,就干死走在前面的第一个特种兵。
这样的坏处是等同将自己的侧面全部暴露给第二人,如果灰狼配合的速度不够快,对方很可能在自己开枪后直接一个点射送自己去西天。
但是,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
再不开枪,人都走远了,两个都杀不掉。
正当宋和平打算放手一搏时,枪响了。
呯呯——
灰狼动手了!
宋和平甚至不去看一眼灰狼是否打中目标,那不是自己该考虑的事。
他用最快速度快速蹲起,手里的&nbp;a突击步枪对着已经走在前面那名特种兵来了个干脆利落的点射。
呯呯——
两发弹。
短点射。
虽然没有夜视仪,可是月光照在河面上反射的光将前面的那名特种兵身影映衬得清清楚楚。
枪响人倒。
弹无虚发。
宋和平对自己的枪法有着绝对的信心。
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