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行动的日子,他的计划是搭捷特的顺风车,先去皓日仓库把莫尼和样本领出来。
他的“木偶”还是没法正常走路,所以他打算顺便把守仓库的那一票人给揍趴,然后一行人开车直接去诺达利亚旅馆。这样一来,既不至于打草惊蛇,又能抓对方个措手不及。
瑞文打开家门,在艳阳下嗅到了一阵浓郁的孢子味,各家各户墙角的菌类植物都在四月初不约而同地开始散发孢子,对于一些严重过敏的人来说可不是好事。根据《一千种死法》里的官方统计数据,奥贝伦地表每年平均有100人因过敏反应身亡。
“这些可以吃,对吗?”瑞文从墙角揪下两大坨层层叠叠的白色菌菇,从大敞的厨房窗户扔了进去,小伙子在厨房里稳稳地接住了它们。
“对,我小时候经常吃这种蘑菇做的奶油馅儿饼。您不吃热香饼了吗,瑞文先生?”
“待会再说。我想出去逛逛,呼吸下新鲜空气。”瑞文摇了摇头。
刚才的思维发散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就连自己所生活的这条艳阳街都所知甚少。
艳阳街的涂鸦墙下常年停着一大堆车轮融在一起的自行车,就算它们的橡胶轮子做了再多耐热处理也无济于事。
在这一大排铁丝网间“生活”着一个年轻人群体,被称作“艳阳小子”,他们没钱读书,自诩为奥贝伦最自由的人,像猫一样攀爬于屋顶和铁网之间,把自行车上值钱的部件取下来拿去卖,每天晨昏出发,正午乖乖缩回篱下。
“你平时从不会停下看这些的,瑞文。”卡梅隆轻松道。
“阳光太猛烈了,我很难抬头向前看。”瑞文敷衍地回答。
“看,那边,那个滋滋冒烟的摊子是什么?”
“一个路边酒摊。”卡梅隆回答。
“这种摊子在限酒令期间很常见。里面卖的是私酒,或者是小贩自己出品的家庭陈酿。”
瑞文的太阳穴咯噔一下。他平时不怎么喝酒,可这时忽然就对那小酒摊来了兴趣。
“我们去看一眼,说不定能找到些好东西。”
小酒摊的主人是个形同枯槁的30岁男人,摊位边上放了两个开裂的陶土花盆,里面是张牙舞爪的食肉植物,这是无照酒摊约定俗成的标志。
年初刚被废除的限酒令催生了一大票小摊贩,他们卖的是自制酒,风味各不相同,好不好喝得看运气。绝大部分酒类是用焦麦做的,少部分用的是进口小麦或其他谷物。
一名酒客将杯中之物咕嘟一声咽进喉咙,酒杯拍回桌上,发出酒鬼独有的干咳声。一些瓶子和杯子摆放在小桌上,下面垫着一块深棕色红杠桌布,用一块掏了洞的老旧隔热玻璃和顾客隔开。
瑞文并不是个资深酒徒,但他打算趁机会屯上一点点劣酒,自己细品,为将来的社交应酬做好准备。
酒与烟,是社交场上两个不会过时的话题。
“想要点什么,快说吧,别耽搁老道格拉斯的时间!”
男人没好气地踢了踢脚下的玻璃瓶,发出悦耳的声响。瑞文的手腕抽了一下,他感觉桌子下可能藏着枪,或者别的武器。
“30烈洋,把你最好的东西给我来点。”他从皮夹里抽出几张钞票,试着以酒鬼的口气吩咐道。
“哼,你是个不啰嗦的好朋友,道格拉斯喜欢。”摊主道格拉斯从满是灰土的地上直接抓起一个封好的威士忌瓶,从小洞里递给他,里面装的不一定是威士忌,这得待会亲自确认。
“下次准备60烈洋,我可以给你弄点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