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跟他们拼了
阵容架势摆好以后,董哥并没有马上说“上”!他那肥胖的身躯先前移动了一大步,让人感觉他的无所畏惧;然而事实上,他的这个举动,看似英勇无比,其真正的目的还是想试探对方的意图。
因为,一般的情况下,搞定和摆平的事情他根本用不着出面,手下完事以后汇报即可;他要搞定的是如何收尾,如果每次冲杀都有老大,那老大三天两头就要换人了。
道理很简单:要革命,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可是,令董哥有点绝望的是,对方三个人的反应是他在道上混到现在没有遇到过的。
一般来说,大敌当前,必是摩拳擦掌,剑拔弩张;至少也要有个严阵以待的架势,而周来法刚果和阿宝倒好,他们轻松自如,表情放松,根本没有大难临头的丝毫的恐惧感和慌乱,在如此的状况下还能够做到泰然自若,除了艺高人胆大,实乃大将之风度也!
所以,董哥的后背顿时产生了阵阵凉意。他是见过世面、久经沙场的过来人,倘若把位置倒过来,自己是对方三人中的一个,面对如此人数众多且都手持“家伙”的阵容,自己绝对做不到这样的镇定自如。
怎么办?董哥虽然在心理上先输了一筹,但作为一个堂堂的老大,男人的英雄气概指数不会低到哪里去,今天就是残废了,也要豁出去拼上一拼,要不然,此事传扬出去,董哥就不是董哥了,变成“伟哥”了!
“兄弟们,给我上!往死里打!”董哥最后还是发出了这样的号令。
众兄弟们无所顾忌地举着手上的“家伙”往周来法等三人冲过来。
说是众兄弟,其实冲上前的也就六个人,因为胖男人的手臂挂着,本身就疼痛难忍,加上先前的领教,心有余悸,不可能冲锋在前;拿着手枪的矮个子因为是远距离武器,所以也只能在后面举着枪寻找射击的机会。
董哥就更不用说了,作为老大,不可能打头阵,否则掉身价。
他们一共是九个人。
董哥轻轻地在矮个子耳边说了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开枪。”
冲在最前面的三个人手上各拿着钢管、铁棍和三角尖刀。
因为周来法这里是三个人,所以冲在第一排的三个人各自举着凶器冲向其中的一个目标。
就在第一排的三个人举着凶器扑向他们各自的目标时,第一个接近周来法的拿着钢管的人,被周来法飞起一脚,这一脚不是踢,也不是踹,而是正面的一脚蹬。
这一脚蹬的力量之大,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拿着钢管被蹬的人像虾米一样弓着腰向身后弹去,一下子就弹到了第二排人的胸前,第二排人没有能够抵挡住这股劲道,也弓着腰向后弹去,最后定格在了董哥的大肚子上。董哥用力将肚子一挺,虽然后退了一步,但至少顶住了这股飞脚的旋风。
几乎就是在同一时刻,另一个到达目标的是手拿三角尖刀的人,他的目标是刚果。只见刚果刹那间一个反身飞腿,一只脚踢掉了三角尖刀,另一只脚给了对方一个脚耳光。
与此同时,拿着铁棍的人正举起铁棍准备砸向阿宝,却被阿宝闪电般的用左手抓住了拿铁棍的手腕,紧接着右手的重拳挥出,直击对方的面门。
这一拳卯足了劲,被击中的拿铁棍的家伙直挺挺的仰面向后倒去,鼻子嘴里喷出了大量的鲜血。
董哥看到了这个架势,知道今天遇上钉子了,如果自己再不有所作为,第二排的人怕是没有胆量再往前冲了。但是,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打退堂鼓是不可能的,况且眼下是以多欺少。
为了鼓舞士气和兄弟们的斗志,董哥大喝一声:“跟他们拼了!”自己身先士卒地往周来法他们这里扑了过来。
众兄弟看见老大冲在了前面,他们没有一个是孬种,一起斗志昂扬的猛扑了过来。就连断了右手臂的胖男人,也用左手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跟着往前冲去。
最后一个矮个子拿的是土手枪,在众兄弟们都冲上去以后,他的这个武器就完全失去了作用,因为无法静止的对准目标,稍有差错,就很有可能打在自己人身上。而他又没有其他的武器,只好摇摇晃晃地跟着众人寻找见缝插针的机会。
一场混战就此打响了。
金庸的小说里经常说到的一句话是,高手过招,有无兵器并无大碍。
这里混战的人虽说谈不上高手,但周来法刚果和阿宝过去都是行武出生,刚果和阿宝从小到大都是以能打闻名,而周来法更是被在美国的贩毒兄弟看中,邀他去美国加州为他们走私贩卖毒品保驾护航,可惜他运气不好,到了旧金山才知道,他的兄弟已经被爆盘逮捕了。
当然,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倘若不是这样,他也不可能被居士先生收留。这些是题外话,言归正传。
有武功的人和没有武功的人相比,就像是美女和丑女,美女随便一个微笑,就能够让东施效颦;而丑女再怎么努力,也很难获得青睐,因为自身条件决定了你发挥所得到的效应。
所以,尽管董哥的兄弟们都手持兵器,却怎么也近不了周来法他们的身边。不但如此,他们的脸上和身上还都时不时地挨拳挨脚。
这样的格局,看似董哥的人在进攻,却无法将对手拿下;周来法这里的三个人一直是以防守来阻挡攻击,但是,周来法此时的思路相当清晰,如果再不速战速决,警方来了就麻烦了。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耽误了杜先生的大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进攻!”周来法大喝一声,上去对着董哥就是一个旋风飞腿,趁着董哥摇摇晃晃还没有站稳之际,一个重拳狠狠地挥向了他的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