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虽然是建筑在崇山峻岭之中,但长城之外,并不都是平坦的草原,更多的,仍然是起起伏伏的群山。
在大雨快要停歇的时候,李信终于钻出了草丛,一头扎进了巍峨的群山之间。
长城仍然在触目可及的地方,有些近,又有些远。
说来也奇怪,他虽然患了失忆症,但那只是对自己的身世,至于语言与为人处世,不仅没有失去,反而比一般人都要来得聪颖些。
“你也许是个大族的少爷,”张铁塔曾经这么说过,“穷人,就算能识得几个字,也决计习不起武,你武艺不错,箭法也好,手掌上这么多老茧,腿上和臂上的皮肤却很白,明显是个练武之人,当个牧奴,真是浪费了。”
“能活下命来就不错了。”西域女奴阿丝丽叹了口气接道,似乎想起了自己那个早就灭亡多年的母国。
“这小子是个狠角se,手下不知道有过多少人命!”在南门外的小山坡上,亲眼目睹李信在乱军之中砍死一个将军后,忽失温喃喃道,“岂只是活下来,依我看,他恐怕要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李信也有些发懵。
按理说那个将军的刀锋离阿丝丽的头颅不到两尺,站在四尺外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勇气和力量,飞跃过马背,顺势砍下了对方的头颅。
自己怎么能有杀人的勇气?
自己怎么能跳这么高?
拿着刀的自己,怎么能如此干净利落地砍掉一个人的头颅?
而且砍完之后,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意?
许许多多的疑虑,都在他的脑海中激荡。
也许只有找到自己的身世,才能解开这些问题吧。
想到这儿,那三个朝夕相处的伙伴,很快就被大雨从他的眼前淋散,他们的五官和声音,也依稀有些模糊了。
大雨终于停了下来,太阳从远处的山岭间露出脸来,照在草原与山岭的交界处,阳光透过山坡上的树枝,被切割得零零碎碎。
下过雨的地面,跟李信身上那湿透了的衣服一般,发出闷热酸臭的气息,只有树木间的飞蚊们,在欢快地嗡嗡着,显得生机盎然。
李信的脚下有些发软,在山坡的密林间找了个隐密的角落,盘地坐了下来。
在离他不到六里路的草原上,布撒吉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探进半人高的草丛中,然后再挑起一层薄薄的泥土,准确地扎中一只野兔的尸体,缓缓提了上来。
“万户,看这只野兔死去的情形,那个南蛮子恐怕已经支撑不住了,”一个士兵说道,他是扎鲁特部最高明的猎人,自然能看出李信的窘迫之处,“缺水,缺食,缺盐,力气消耗过大,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就躲在前方的密林中,也许连半根手指都动弹不得。”
猎人能够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很准确地得出结论,他对李信能跑这么远,还是非常惊奇的。
就算是头豹子,被他们追了十五天,可能早就累死了,而那个杀了王子的汉人,居然还有力气找个地方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