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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男人让女人成长(第1页)

那个无情的摇滚歌手用最残酷的背叛让沈若兰学会了成长,让她明白了什么才是人生。她毁掉了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所有的东西,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去找过那个歌手。

一次中秋,沈若兰去了一趟北京,回来跟杜子凌去家里过节,看望父母,她喝了不少酒后,杜子凌送她回到别墅。

沈若兰拉着杜子凌,趴在杜子凌怀里,她似醉非醉之间,对杜子凌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谢谢你。只求你,永远不要告诉俏俏,你是俏俏永远的爸爸。不管我们的婚姻继续到什么时候,你都是。

“若兰,若兰你起来,回你房间去。”如花似玉的沈若兰躺在他的怀里,香柰尔五号的香气令他窒息,他一直没有真正的接触过女人,没有哪一个女人躺倒在他怀里过。

那种女人的气息令他浑身膨胀起来,他的身体有些原始的东西开始破土而出,他的内心里开始蠢蠢欲动,这是他的妻子,名正言顺的妻子,又是那么美丽的一个女人,他产生了一种想法,男人们常有的想法。

杜子凌想搬动沈若兰缠在他脖子的手,沈若兰却娇吟着缠的更紧,看着沈若兰媚眼如丝,她那傲人身材软在他的怀里,贴在他的胸前,她的娇柔,她的红唇,美的让人想一亲芳泽,她好美,美的让他心跳加剧,难以忍受。

结婚两年多,她怀胎生下俏俏,喂完孩子母乳后,迅速减肥恢复了体形。就像那水蜜桃一般丰满娇嫩,嫩得要掐出水来。

他的身体的道在冲击中,身体鼓鼓的难以忍受。

沈若兰呼出的气体正吹在他的胸前,吹得他的色心痒痒的,色胆一点点的膨胀,开来,更要命的是沈若兰一转身,衣服半脱,直接窝进了他的怀里,她的贴在他身上。

杜子凌难以忍受下去,沈若兰是不是真的喝多了,是在故意试探他,在考验他,还是在勾引他?

“你记住,以你的家庭条件,根本配不上我们家这样的高干家庭,根本配不上我们家兰兰,你要记住,兰兰有个什么好歹,我跟你没完。”想起林母的话,杜子凌突然一下子失去勇气,撑起的中军帐忽的一下偃旗息鼓了。

他身体再也撑不起来了,他男人的雄心壮志一下子消失了,他忽然放弃了一切的念头和想法。他向后移开身体,竟然一点也不想动她,不想要她。长久的压抑导致他对沈若兰敬若神明,竟然没有了男性的冲动。

杜子凌很想逞一下男人的雄风,让沈若兰也知道他也是个男人,他也可以让她幸福,不只那个歌手会让她的身体开花,会让她体会到女人的快乐,他也会,他也能,他也可以要她个半死,也可以让她得到男人的美好,男人的欢爱。

杜子凌举起长枪准备占领属于也的这座城池,却被闪在大脑里面的林母给打击了又击倒了:“杜子凌,进了林家的门,你要安守本份。”

林家的阴影让他不敢妄动,他弄不清沈若兰的心思,他到底是一个替代品,他怎么能随意去见林家大小姐。

沈若兰躺在他怀里睡得昏昏沉沉,她喝醉了,忘了我是谁。所以才躺在我的怀里,等她明天早上酒醒了,会不会告我强了她?关键时候掉了链子,杜子凌临阵丢枪弃马当了逃兵。

杜子凌没有喝多,他一向在酒场上不会多喝,更何况在连气也透不过的林家家宴上。多年的秘书生活,使他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时刻保持清醒。

为了让沈若兰醒来能够清醒的看到,他杜子凌绝没有侵犯过她一丝一毫,他逃出了沈若兰的怀抱,躲到了书房睡了一夜。

因为沈若兰一个大美人躺在怀里,他竟然能忍住,杜子凌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性无能,是不是对女人失去了感觉。

偶尔回忆起那一晚,杜子凌总要后怕。

他根本不知道,他前脚走,沈若兰后脚哭得落花流水。杜子凌,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吗?一点也不爱我吗?难道我就那么可怕?杜子凌,你真傻,为什么跟着我受这个罪,要不是你,我的孩子连个爸爸也没有。为什么你还甘愿到林家,受他们的气。我对不起你,这一切,是该结束了。

没多久,沈若兰提出协议离婚。

这场婚姻本身缘于一场骗局,一场丑闻,一个笑话。

没有人知道他所处的环境,他除了跟王强喝多了一次唠叨过,跟任何人都没有提及过。

这是一号首长家的隐私,绝对的机密,他只是一个临时客串的保姆,是林母为了女儿选的她孩子的名誉爸爸。

呵呵,多么可笑的一场婚姻,谁知道这么显赫的家庭里会发生这么荒唐的事情。

为了前途,杜子凌却不得不屈从,不得不甘于这一切的生活,他已没有后悔的权力。不,从林母来找他谈话的那一刻,他就只有唯命是从,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力和机会,林母认定了他,他可以演好这个角色,他就必须不辱使命,认真的扮演好这一切,他不能拒绝,不敢拒绝。如果他拒绝了林母,他现在会是什么样?会在哪里?会被打到哪一层地狱去?十八层还是十六层?

出身农家的他,知道爬出山沟的不易,当他以全县文科状元的成绩挤身进北京一流学府的时候,还认定了他会有一身的作为,来报答养他的父母,结婚后,他的父母从来没来过江南。

他也只身一人回去过一次。他也从来没有跟父母讲过,他结婚了,他的儿媳妇对他们来说,只是空中的楼阁,根本没有必要提及,他也不想父母跟着他来丢人现眼。

每当深夜他睡不着的时候,他总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小的时候,杜子凌看过村子里一个女人,出嫁的日子早就定好了,她也怀了他的孩子,为了嫁给上了战场的未婚夫,女人抱着一只公鸡,举行了婚礼。

小时候,当时觉得真是荒唐,一个大活人,怎么能嫁给一只公鸡?怎么能跟一只公鸡拜堂成亲。

现在想来,他和那个女人怀里的公鸡一样,不,他就是那只公鸡。

这个家里没有属于他的一草一木,他当然是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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