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座山叫泰山,被称之为五岳之尊,自古就是天子祭天的地方。它不是最高的一座山,也不是最险的一座山,更难说是不是最美的一座山,可却是宋雪最喜欢的一座山。也许是因为山脚那颗‘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石碑,也许是因为那个风月无边的字谜,也许是因为那些万千文人留下的诗文,也许是因为那折磨人十八盘,也许是因为山顶磅礴的日出云海,也许是因为那幽远的桃花峪……总之,宋雪就是喜欢这座山。
第一次来是冬天,万物凋零,却不显破败,纯净的冰凌挂满树梢,雾气弥漫,如梦似幻。第二次来是夏秋交替时节,深夜爬行,沿路添衣,在瑟缩中静待天明,看了最磅礴壮丽的云海日出。第三次来是春天,没有登顶,转头去了桃花峪,清澈的山泉,彩色的溪石,漫山的桃花,清冷的风吹落桃花温柔地落在脸上,那股子清新沁入心脾,如临仙境。
这里每个季节都有它不同的美,但宋雪最喜欢的还是这里的春天,繁花似锦,桃花,海棠,杏花,梨花……各种颜色交互辉映。第一次站在春天的海棠树下,宋雪告诉自己,如果有爱的人一定要带他来看一眼这样的美景。到时她一定要穿一件飘逸的长裙,画着精致的妆容,站在花里让他记住自己最美的样子。
三月的春,宋雪带孟周到了自己做过梦的海棠树下,跟他聊起曾经的少女梦。
“难怪今天出门的时间比平时长,原来是为了圆梦。”孟周看着海棠花随风片片飘落在她的发间,身上,的确美如仙子。摸出口袋里的戒指盒,单膝跪下,“那么宋雪小姐,你当时有没有想过,会有那个人在这片美景中,单膝跪地,问你愿不愿意嫁给他?雪儿,你准备好了吗?与我携手走过余生,嫁给我好不好?”
宋雪瞬间眼眶湿润,她幻想过,真的幻想过。
“好。”
孟周同样湿了眼眶,颤抖着手给她带上戒指,然后站起来抱起她,在春风和繁花的见证下许她携手一生的诺言。
婚礼在孟周生长的y国举行,除了和策划公司见过两次面,自己去挑了婚纱,其他所有的流程都是孟周去接洽的,照他的话说:老婆你忙你的吧,婚礼我来操办,你就负责美就好了。
最终的方案宋雪是结婚前三天才看到,很唯美,比她梦想中的婚礼还要完美。婚礼不很隆重,但足见用心。地址选在那座城市最著名的教堂前边,在富有文化底蕴的教堂中宣读最神圣的誓言,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互许下一生爱的诺言。在茵茵的草地上起舞,在古典的乐声中接受所有真挚的祝福,在香槟和红酒的笑声中感受爱。
礼成之前两人有一段誓词。
孟周:所有人都说我是天之骄子,曾经我也以为我是,直到认识了你。我第一次见识了自己的笨拙,自己的手足无措,自己的无可奈何,第一次嫉妒到扭曲,第一次彻夜难眠,第一次泪流满面。以前我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个人可以让我笑,可以让我怒,可以让我哭,甚至还有一些我形容不出的复杂情绪。然而不可否认,连我都觉得这样陌生的自己是那样鲜活。跟你在一起之后,看到你不开心我会难过,看到你受委屈我会心疼,看到你开心我也心生欢喜,我越来越不能接受你不在身边,越来越想时刻牵着你的手走过人生的每段旅程,幻想着与你成立家庭,繁衍生息,白头到老。项目出现问题,我心中沮丧,怕问题解决不了,更怕你会对我失望,可你那么镇定地安慰我,鼓励我,给予了我一种内心安定的力量。如果不是你,事情真的不可能那么顺利,遇上你是我人生最幸运的事。有人问我,为什么是你,我也说不清楚,因为当我发现爱你时爱你已深,而我还想,更久远。
宋雪:孟先生,大神,从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你了,温文尔雅,俊逸不凡,博学多才。可那时的喜欢就像是在欣赏高贵的奢侈品,喜欢但不一定非要拥有,只要能远远地看一眼就已足够。可接触多了,我发现自己渐渐不满足于此,于是我想逃开。然而我没想到你竟然同我有一样的想法,你的表白,我心中满是欢喜却也忧愁着,我们之间巨大的差距让我迟疑,可最终还是勇敢了一回。我们在一起很快乐,快乐地有些不真实,因为不自信,我常常因为一些小事找你麻烦,你包容着,谦让着,渐渐温暖了我的心。可后来你身边出现了一颗璀璨的明珠,我的自卑再次跑出来作祟,一次次地伤害着我们之间的感情,我知道这样不好,却依然控制不住,那段时间我们连笑的力气都失去了,于是我决定离开。感谢你后来再次找回了我,耐心以对,持之以恒,让我慢慢坚定了内心,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对我来说,遇上你很偶然,而爱上你却是必然的。我常常觉得人生很短暂,只有牵着你的手才能心安,余生很漫长,只有牵着你的手才能不迷茫,所以大神,余生,请一定要牵好我的手。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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