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不及躲闪,只觉得头嗡的一下,瞬间就晕了过去。
我醒的的时候正躺在12o的车上,医生正在用酒精擦拭伤口,血流到了我嘴里,有点咸味,还夹杂着血腥味。
到了县医院,皖颍、路莉莉还有那个保镖已经在那等着我了。
皖颍拉着我的手,吓得哭了起来,因为那时我的右胳膊还不能动弹,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医生做了检查,左胳膊有骨折,身上多处有东西撞击,还有轻微的脑震荡。
医生怕我头部伤口感染,剃光了我的头毛,缠了纱布,像一个刚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
接下来不知是谁给办理了住院手续,住在了六楼的骨科。
路莉莉一直很冷静,安排好后,说:“好好的住着,别担心,后面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然后带着那个年轻人就离开了病房,皖颍留在病房照顾我。
到了晚上快十点了,两个警察才来到病房,说是来做案情笔录的。他们问我一句,我就如实的回答一句,直到他们问我可知道五虎和毛毛的胳膊是被谁卸掉的。
这时,皖颍才说:“他们两个的胳膊是被和平卸掉的。不过,警察来了的时候又给他们装上了。”
我才知道路莉莉的保镖名字叫和平,看样真是个练武术的,竟然可以不伤人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胳膊卸掉,一直等到警察去的时候,才又装了回去。
警察做完笔录,试探性的对我说:“都是喝多了,打个架,最多也就是按扰乱社会治安处理。”
我说:“为什么不能定罪为调戏女性呢?”
一个警察差一点笑出声来,“调戏女性,怎么叫做调戏,这个没法定义,只能按扰乱社会秩序处理。”
皖颍抢话说:“明摆着,是那两个人硬拉路莉莉,这还不够吗?难道非要被那个了,才算犯罪吗?”
警擦没理皖颍说的话,只是看皖颍一眼,好像时说,“我们说时什么就是什么,你就别多嘴了。”
警察做好笔录,我和皖颍签字确认,就走出了病房。
皖颍跟我说:“你看警察明显在包庇他俩,明明是犯罪,竟然只算扰乱社会治安,普通的打架斗殴,这也太轻率了吧!这不是在纵容犯罪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皖颍,也许她考虑的没错,但是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当年日本人在中国干了那么多坏事,不也是不了了之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公平!
这也许只是弱者一厢情愿的事情!
没有几分钟,一个警察又敲门进来了,说让皖颍出去一下,有几句话要向我单独了解。
皖颍走后,警察关上门,坐到我床前说:“这件事你也知道,我们对五虎这帮人也没有好的处理办法,为了办案方便,你看能不能就按打架斗殴处理,何况你们的人也打了五虎他们。”
我没有说话,只是听警察说话。
警察认为可能是我默许了,就接着说:“五虎这帮人你也知道,如果真的让他们下不了台,以后在颍上大家都不好混,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这样了,你同意吧?”
警察看我没有表态,就接着说:“住院费你不用担心,由他方出,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