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家伙蹦蹦跳跳的走了,他们一人叼着两枚极品灵果,他们想要回到洞府之中好好品尝一下这两颗灵果的味道,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大事。
而轩无道连忙将这些东西收了起来,那些炼器材料和灵宝都被他放进了本源珠之中,那里有足够多的空间储存物品,还有用多的法则滋养它们。
这毕竟是后天大道法器,是由数千种大道蕴养而成的,里面的法则不说有全部的十二万九千六百种,也有数万种,足以让这些灵根灵宝吸收道韵了。
而轩无道也就没必要去想其他事了,开始突破修为,而如今轩无道的阵道法则已经达到了三成,突破至大罗金仙后期已经成熟了。
随着九转道经的运转起来,无数的混沌灵气和先天灵机被轩无道吸收,然后被九转道经炼化成自己的法力,注入到身体和元神之中。
轩无道修炼的是自身,而体内的各个细胞骨骼都尽情吸收着这些灵力,而其周身360个穴位都开辟了一个大世界,无数的灵力汇聚于其中。
无尽的灵力汇聚在其中,然后化作了山川河流,化作了大气和天地胎膜,成为属于混元之道的法力来源,也是比只修元神之道的修士强大的原因。
只不过这种武道相似的修炼方式,对资源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且所需要的修炼资源堪称是海量的,这也是后来天道不允许混元之道修士出现的原因。
毕竟一个混元金仙所需要的能量和资源,足以培养出十个以上的同阶所谓准圣,这也是鸿钧成圣后大罗金仙多如狗,准圣满地走的情况。
轩无道开始突破,以九转道经的功法运转穴位洞天之中的灵力,以无上力量朝着穴位洞天的四周开辟而去,不断将穴位洞天的面积扩大。
虽然这种开辟空间的过程很费力,也很危险,更是承受了莫大的痛苦,仿佛整个身体都要被撕裂了那般,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轩无道用了万年时间,将整个穴位洞天世界开辟到了小千世界规模,这是堪比增加了万倍的规模,这需要的灵力法力是海量的,靠自己吸收灵气是很难的。
所以轩无道在将整个身体之中的穴位都开辟成功后,拿出了数十枚极品先天灵果,包括风雷仙杏和黄中李,这些灵果都是拥有海量能量的。
无数能量被轩无道炼化,然后以自身蕴含的法则之力蕴养,变成以阵道、剑道、攻伐、净化法则之力属性的灵力,或者说是法力更恰当一些。
对于这种炼化灵果的方式,可以省却轩无道七成以上的时间,而且这些极品灵果的能量是非常温和,非常容易吸收炼化的,而且还有法则碎片可以吸收参悟。
当轩无道将数十枚极品先天灵果炼化完毕后,他那360个穴位世界已经吸收了四成多的能量,穴位世界里的山川河流已经彻底成型了。
最重要的是,这穴位世界里,还诞生了以灵力为血肉,以法则碎片为骨骼的无灵智生灵,这些生灵混混沌沌的,但这已经是极大的进步了。
接下来就是漫长时间的吸收灵气了,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整个方丈岛上的混沌灵气被吸收了三成,这才堪堪让轩无道的灵力填满到八成。
只不过轩无道也停止了修炼,毕竟这都过去七个元会时间了,而这段时间内,那两头神兽也是陆陆续续的从方丈岛上搜集了大量的宝物拿到这里。
这些宝物,比第一次拿来的多太多了,尤其是混沌时期的混沌顽石和混沌精金等,这些东西被开辟时落入这块混沌碎片中,很多都是在地下的。
如今却都被这两个家伙给挖了出来,不得不说,这两个家伙是搜寻宝物的好手,比之寻宝鼠多宝都牛逼,而且这两个家伙什么好东西都能搜寻到啊!
最珍贵的就是一团混沌火焰,这是堪比太阳真火的火焰,是火之魔神的本源火焰的残缺版,但其威力已经达到了真火级别,是洪荒顶级火焰之一了。
还有就是一团诡异的雷霆能量圆球,足有千丈大小,而且最奇葩的是,这团雷霆能量球已经诞生了灵智,也不知道这俩货是如何将这东西抠出来的!
但轩无道并没有将其收起来,毕竟这已经诞生灵智了,强行炼化就是将其抹杀,到时候这会有什么大事也说不定,就将其放置在一个大山的山洞之中了。
而这些东西里最珍贵的,莫过于一柄通体散发着幽光的墨绿色大刀,拿起来一感受,就知道这就是一件极品先天灵宝,是拥有44道先天禁制的好宝贝。
而且这件极品先天灵宝是带有风雷之法则的,虽然不是完整的,但也是可以用来参悟这风雷法则的,即便不能全部参悟完整的风雷法则。
对于这风雷刀,现如今的轩无道更适合使用,毕竟其他至宝都太惹眼了,先天至宝的威能固然强大,但没有混元金仙级别的实力,很难发挥出来威力。
而这风雷刀就是非常适合如今轩无道使用的,再配合自己那攻之法则之力,所能发挥出来的实力,比之用纯钧剑的时候会更好,至少威力足够强。
所以轩无道在奖励他们一些灵果后,在系统商城里,给他们购买了一部混元大罗金仙级的功法,只不过只购买了可以修炼到大罗金仙巅峰的部分而已。
然后就打发他们离开了,而轩无道就在这里开始炼化这风雷刀的先天禁制,并一边去参悟其身上的风之法则和雷之法则,让自己更适合使用这风雷刀。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炼化就过去了一个元会时间,轩无道将风雷刀的先天禁制炼化了12条,也领悟了风之法则4%,雷霆法则5%。
如今已经能将这风雷刀正常使用了,不需要将所有的先天禁制都炼化了,毕竟即便全部炼化了,那也是增加一些熟练度罢了,对实力提升没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