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奴家这就去取来。”
怎么会不在,当初她嫁给张大柱嫁妆就是这些笔墨纸砚,以及四五竹筐的书。
当年,老先生穷困潦倒,就快养不活妻女的时候,这些书,老先生都舍不得卖,当做珍宝一样。
老先生和老太太过世之后,田氏嫁给的是田舍汉,除了农活还是农活,也用不着这些书卷以及笔墨纸砚,就当成了遗物一直留存。
这也是田氏一门心思想让儿子张石蒙学的原因,她和丈夫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只将老先生的遗愿留给了儿子张石,让张石做个读书人。
张大柱一家穷的时候,也没打过这些书卷、笔墨纸砚的念头。
“不用此刻就将书卷拿出来,我的意思是弟妹若有闲暇,教三哥认字、写字即可,回头上河村村市开市,三哥去书铺将笔墨纸砚买回来。”
这个时代的字,高升大多不认识,学习唐朝文化知识也必须提上议程,否则,一纸协议摆在眼前,他也两眼一抹黑,这对于一个穿越客来说,有些丢人。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田舍汉有文化。
田氏心里无比震撼,一个田舍汉要读书念字、学习文化,还有什么能够阻拦他发家致富?
等到田氏出来,带来墨纸砚,高升道了声谢,而后一一接过,开始加水在砚台上磨墨。
田氏又吃惊了,不是说好了三哥没文化么,为何磨墨的手法如此娴熟?
好吧,曾经的高升为了跑业务,经常陪同这领导、那富商的,这些人都有个爱好,就是写毛笔字,姑且不论写得如何,这些大人物一写字,高升必在旁边辅助,磨墨,这就炼成了他磨墨的手艺。
“三哥,还是让奴家来磨吧。”高升磨墨,或写或画必有用途,田氏处于好奇急忙提议。
“多谢。”高升也不客气,有田氏搭把手,求之不得。
掏出随身带的刀子,随手拿来一根筷子,一头削得半尖,又在石头上将半尖的竹筷磨圆,最后用握钢笔的姿势试试手感,满意,一只简易的竹笔制成。
当他掏出刀子的瞬间,田氏和张大柱都有些心情肉条,一尺来长的尖刀随身带,三哥这要是打劫么?
打劫?
别搞笑了,高升现在身价差不多五贯,这在唐朝绝对是小地主阶层,高家虽然是小康之家,也拿不住一贯钱,最多两三百文铜钱存款,家底主要是存粮。
这么富有,想不开去打劫,除非他疯了?
高升随身带刀,就是出于一个户外爱好者的习惯,加上画完手中的图,他还要去山上一趟,看看自己下的套索陷进有没有收货。
昨日与高悦上山,发现一条套索陷进的麻绳被挣断,他就有些期待,那头足有两百斤的大野猪,得卖多少钱啊?
唐朝的主要肉类是羊肉和鹅肉,虽然有少量的其他肉,但猪肉和狗肉这种“下三滥”的肉类是极少吃的,但也是对上层社会说的。
对于一日只有二餐的寻常老百姓来说,有口肉吃就烧高香了,管他什么肉。
当高升用自己制作的竹笔,用一中田氏没见过的握笔方式,在纸张上画出笔直的线条,田氏的大脑已经完全空白一片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三哥,难道是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