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会想,喜欢一个人为什么要这么累。
已经记不清是喜欢他的第几天,半夜,郑白告躺在大床上,这么对自己说着。
那边的宋光光已经跟许骞骞表了白……可是他们不一样,从来不一样。他跟郑板栗,也永远成为不了许骞骞和宋光光。
因为本来他们就不一样。
宋光光跟许骞骞,竹马竹马,势均力敌。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亲密无间,如同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他们的关系从来就注定了不会差到哪里去,往前一步就是恋人,退后一步就是无可替代的密友。
可是,他们跟他们不一样。
他跟郑板栗虽然都是一年级上了同一个小学,但是两个人认识的时候就已经是小学三年级了。他们是朋友,却又有那么几丝的疏离。
郑板栗这个人,跑得很快,任何人都赶不上他。可他跑得太快了,他跑得太专注了,他一生追随的都是终点线那道亮白色的跑道,从未关注过身后向他拼命追逐的人。
他跑得太快了,他追不上他。
关系,能力,还有……性格。
郑板栗这个人高傲,有时候甚至自命不凡到了讨人厌的地步。他太喜欢吸引别人的注意了,为此甚至甘愿哗众取宠。跟阮沄淮许骞骞说的一样,他从小学起就开始接触网络,他有意识地去模仿去学习网络上的热门词汇,为了显得自己成熟,显得自己与众不同,他甚至可以在班里开黄腔,跟女同学开下流的黄色玩笑。其实这没什么好骄傲的,跟女同学开黄色玩笑也完全不值得夸耀,但他总觉得自己这样显得与众不同。
……小学的孩子都幼稚不成熟,倒也情有可原。
原来忘了班里哪个女同学在听说好姐妹喜欢过郑板栗后感叹过一句后来在他们班广为流传几乎成为至理名言的话——“怎么会有人喜欢郑板栗呢,他那个性格……真是一言难尽……喜欢他的人肯定都多少有点瞎……怎么会喜欢他呢?”
对啊,怎么会喜欢他啊?
明明喜欢上了谁都不应该喜欢上他啊。
两种意义上的同性,招人烦,讨人厌,又太过璀璨耀眼,遥不可及……阮沄淮说得对,喜欢这样的一个人,太累了。
……可是喜欢这东西,又不是郑白告自己能够控制的。
就是喜欢上了,没什么理由。
这个人也没什么好的,就是让他安心,让他开心,让他温暖。就是让他一看见就会笑,就是让他念念不忘了那么多年。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可他就是喜欢。
郑白告叹了口气,翻了个身,睁开眼去看窗户外那轮皎洁的明月。今晚的月亮真美。他轻轻叹了口气,再度闭上了眼睛。
好像刮风了。他感受到丝丝凉意,睁眼发现自己睡觉时又忘了关窗户。年轻的alpha低声叹了口气,也实在懒得再去关窗户,索性翻了个身裹紧被子又闭上了眼睛。
不知怎么的,他今晚却是实实在在地失眠了。
睡不着。就是睡不着。
今晚的风还挺凉快的……像是高一那年操场上的那场篮球赛。
他的表现像他们上六年级那年一样糟糕……球技是还行,可惜就可惜在他又摔了一跤。
他想起那时球场上的郑板栗,垂下眸又叹了口气。
……怎么又想起他了。
那天的球赛很精彩。郑白告如是想着,又翻了个身。可是从小到大,六班的篮球一直不行,不论是2o16级六班、2o22级六班、2o25级六班还是2o26级六班。
……2o28级的那个,还会是六班吗?
郑白告越想越烦,索性翻了个身又闭上了眼。
那年篮球场上的少年意气风发,转身的笑容仿佛都带着光。他那么耀眼,耀眼到那天的太阳仿佛都逊色了几分。
……还是滤镜吧。郑白告又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