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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玉见有人要买,赶紧掏出一个递给他。那个付了银票走了。
哈哈,看来还真是卖的地方不对。站在门口,再便宜也没人买,到了这里,即使贵一点也有人愿意掏腰包。既然开了投一张,那就不愁卖不出去了。冰玉一高兴,喊得就更起劲了。“龙附,龙附,50级的龙附,还剩15个,买的快来啊。”
“我要两个。”一个身材瘦肖年纪在十七八岁上下的少年过来,一出手就要两个。冰玉一听,高兴极了,赶忙拿出两个龙附递给他。随后那人给了她2万5千两银子,冰玉正欲找零钱给他,只见他大方地说到:“不用找了。”
“这怎么行,我有零钱的。”冰玉慌忙翻包,可是这个人已经出了大厅的门,不知去向。冰玉心里万分感激,第一次出来做生意就遇到好人,看来还是好人多啊。
暗自感叹了一回,还得接着做她的生意。
程府大院里,一簇簇蔷薇花已经凋谢,花落处,结出一颗颗绿色的果实。那果实有樱桃般大小,上面长满了纤细的绒毛,果实里面是坚硬的果核。那果实酸涩无比,并不适合食用,只可用来观赏、把玩。
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那些龙附就全都卖掉了,冰玉粗略算了一下,一个龙附1万2,15个就是18万,去掉成本,一共竟赚17万多!
哇,这个可赚钱!冰玉还是第一次依靠自己的能力赚这么多钱呢。这要是青玄在,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冰玉看着手里的钱,心想,现在,买房子的钱终于够了,还剩一些。留着买些柴米。等青玄来了,他一定会很高兴,他们终于又有一个家了。
冰玉来到杂货店的时候,杂货店的老板正和一个人交谈。冰玉想听听他们谈什么内容,就没有进屋。只听杂货店老板说道:“过了今天,如果那小姑娘还不来,这房子就卖给你。可是今天不行。要不,你再去别处看看,如果没有合适的,明天你再来我这。”
“那好吧。如果她不来。记得这房子一定要留给我,要不,我先付你点定钱吧。”那人伸手要去掏钱。
“你不用拿钱。我答应你,如果小姑娘不来,这房子就留给你,我不卖给别人就是。”杂货店老板推让着。
“那好吧,我先走了。”那个起身。冰玉忙躲到一边。见那人叹着气走出杂货店大门,冰玉才抬脚进到杂货店里。
”这房子有人要买吗?“冰玉一进屋便问道。
“是啊,前天你刚走这人就来了,说什么都要买这个房子,出的价还比你高。可是既然我答应了你,就要等你来。商人讲究的就是一个‘信’字。若没了‘信’,以后谁还敢和你做生意?”
“老板您果然讲究,倒显得我有点小气。要不,在那10万两的基础上,我再多付您1万两吧?”冰玉伸手掏出11张1万两银票,递给杂货店老板。
“不用,那1万两您收好。我只收10万就行。当初我们说好的价,怎么能反悔?以后用什么东西。多上我这小店来几趟就有了。”
杂货店老板收了10万两银票,回身从柜台里拿出房子的钥匙递给冰玉,“这是钥匙,你揣好了,仅此一把,千万别弄丢了。”
从杂货店出来,冰玉便去了文化路1727巷的那个房子。将大门上那个纸条撕掉后,她用钥匙打开大门,随着吱呀一声响,落入眼帘的是一片衰败的景像:
院子里蒿草丛生,几只麻雀在院子里跳来跳去,不住地低头啄着什么。石板路斑斑驳驳,上面落满鸟屎。檐下的台阶上因为久无人走,上面长满青绿色的苔藓。院子的一侧有一口水井,井口旁放着一只生了锈的水桶,那井不深,里面的水清清亮亮,像一面镜子。
房子是砖混结构,上面铺了很多乌黑的瓦片,有几处瓦片的缝隙中还长了零星的蒿草,那蒿草长得很茁壮,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屋檐下有一只巨大的蛛网,蛛网上粘着一只绿蜻蜓,那只蜻蜓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看来已经失去生命迹象。蜘蛛不知道躲在哪里睡大觉,看来,今天晚上它又有大餐可以享用。
冰玉拿着钥匙,在开门锁的时候,不小心刮到蛛丝,那些细小的黏黏的蛛丝弄得她身上脸上都是,她费了半天的劲才把它们弄掉。破坏了这些蛛丝,蛛网并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它纹丝不动的挂在那里,显示它的霸主地位。是啊,冰玉来之前,它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如今这房子有了新主人,看来蜘蛛不再寂寞了。
屋门打开的时候,迎面扑来一股干燥的闷热气息,因为久无人住,又不通风,所以屋子里很闷。简单朴实的家具上落满灰尘,一张床,一张旧桌子,几把椅子,粗糙的地板还有陈旧的窗帘,这些简单的家居用品使这个屋里显得暗淡无光、了无生气。冰玉走过去把那糊着窗纸的格子窗户打开,然后在角落里找到一块抹布,看来,这屋里的卫生需要好好打扫一下。
一个人提着水桶穿梭在院子和屋内,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屋子被她打扫的整洁干净。又用了几天,把院子里的草拔了,屋里那几样陈旧的家具也被她扔掉,然后用手里剩下的钱添置床,桌椅,和一些炊具。除了这些,她还买了一个大木桶,看看实在没有地方放,就把它放在里卧室的角落里。
一切都收拾完毕后,她又去市场上淘了件乐器——古筝。她已经好久没摸这东西了。记得在龙宫的时候,她经常对月抚琴,还亲自填词作曲。那时夜阑人静,月光清远,她手抚琴弦,扪心自问,前世的姻缘不知今生可否再续,无忧谷中,那缕清风,如今身在何方?……
……
……
长达一个月的帮派比赛终于画上句号。经过各方的角逐,完美帮派以超过对手0。2的比分险胜。而那匹冲出来的黑马——情天恨海则摘得银牌,一贯稳坐亚军宝座的义薄云天这次被黑马挤到了第三名。
这样的结果,令义薄云天里的高层都扼腕叹息,本以为这次可以摘金,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但亚军宝座丢了,差点连季军都丢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帮派高层们一个个脸上挂着霜,帮众们也像霜打的茄子样,各个精神萎靡,食欲不振。
这种结果,也成为最近坊间热议的焦点,完美拿了第一那是理所当然,意料之中的事儿,可义薄云天就有点太让人失望了吧。最让人跌破眼镜的是那个情天恨海。从一个无名鼠辈,一夜间变成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速度的确惊人。
而其帮主一贯喜欢低调行事,在帮派夺得亚军之后,还没接受各方人士的膜拜,就遁形于世人的眼中,这让外界猜疑不断,难道,这李晴天是天外来客?否则,怎么来无影去无踪??由此,情天恨海,也更加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完美在夺得胜利的最后时刻,从帮主到帮众都长出了一口气。这次比赛之艰难可谓绝无仅有,若不是夜无影有着超乎寻常的指挥能力,这次冠军就会花落别家,而完美帮也会打破一直以来冠军非我莫属的神话,由此带来的一切利益优势皆变得虚无,这对于完美来说的确是一个可怕之极的结果。
幸亏,幸亏,这样的结局没有变成事实。可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从这次比赛便可看出,对手的实力不容小觑。如何提高帮派整体实力,保持霸主地位,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
看着帮派成员站在比赛场地等着系统发放宝箱,夜无影笑了笑,然后悄悄离开赛场,回到他的私人办公室。明天,不,一会儿大家捡完箱子,就可以回家休息了。他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他也趁机好好歇歇。这之前,他为了帮派比赛,吃不好睡不好,耗尽心力,几近崩溃的边缘,如今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在办公室里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他突然想到一个人,他已经好久没去看她了,不知她最近过得好不好。反正下午也没什么别的安排,就去她那看看。夜无影想着,便关好办公室的门,步行至帮派入口处,启动魔法阵按钮。不多时,他便站在京城北区那个僻静小巷的亭子外。他掏出一只随身携带的飞行符,然后默念咒语,顷刻间,就到了离京城5000公里外的长寿村。
在长寿村那片新建的小区里走了约摸十几分钟,来到一个精致的宅院前,他抬手推开面前的篱笆。院子里的一切便落入他的眼中。
这院子他来过多次,因此很熟悉。见那花圃里的玫瑰开得争奇斗艳,花圃前的水车也兀自转呀转,水顺着水车的轮子流到下面的荷花池里,周而复始,奔流不息。水车后那个秋千架上,爬满了淡紫色的牵牛花,他曾经看着她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晚霞将她的脸照得绯红,她的眸子里满是喜悦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