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酒喝完的时候,老布什都会及时地提醒奎尔斯续杯,因为担心奎尔斯会饿,老布什向他推荐了手指粗的腌肉条。
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为了缓解腌肉条的咸味,奎尔斯不得不多点了几杯麦酒。
不知不觉间,喝了足足三个小时。
奎尔斯不得不离开老布什酒馆,因为他口袋里的钱花光了。
老布什耐心地将奎尔斯送到门口,他总是这么体贴。
奎尔斯踉跄着走在街上,咂着嘴巴回味小酸酒的滋味,从斑驳的地板到匆匆的行人再到白云和蓝天。
奎尔斯抬起头,已经好久没看过天了。
天是那么的蓝,蓝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澈。
奎尔斯张开双臂试图拥抱天空,耳边不断有靡靡之音传来。
“嘿嘿……”
“奎尔斯……尊敬的奎尔斯老爷……最美味的葡萄酒,嘿嘿嘿……”
突然,一片吵闹声响起了。街道两边的行人们都停下脚步,向声音传来之处望去。
一队身穿铁甲的骑兵从街道尽头而来,马蹄踏出清脆的响声。
一辆豪华的马车被骑兵们护在队伍的最中间,马车马车四面皆是昂贵精美的丝绸所装饰,镶金嵌宝的窗子被一帘淡紫色的绉纱遮挡,使车外之人无法一探究竟。
“城主驾到!”
“闪开,通通给我闪开!”
骑兵们抽出马鞭挥舞着,平民们纷纷往街道两边退避。
迷醉的奎尔斯显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骑兵,孤零零地站在街道中央。
“吁——”
“啪。”
战马高高立起,前方的骑兵突然停下。
“哪来的畜生也敢挡道!不知道这是城主大人的车吗?”
拦住城主出行的路,下场只有死路一条,两边的行人都低下头不敢继续看下去,即将有一颗年轻的头颅告别自己的躯体。
酒馆中的众人也被嘈杂声吸引,此刻正围在路边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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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谁?”
“等等,那好像是奎尔斯吧?”
“完了,奎尔斯要倒大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