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赵君堂出差已经半个多月了。他的房间还是以前的那个样子,凌乱而有条理,凌乱的样子几乎一成不变。
书籍散乱,占据了半张床的空间。有的还铺展到地上。被子随便地铺着,上去一拉就能够安然入睡,省力又方便。
白色的磨砂陶瓷灯的周围也摆满了书,灯成了书中的一个点缀,宛然茫茫书海中的一个灯塔。
床头柜下的抽屉里是一卷有点发黄的纸张,毛边卷起,那是他曾经写给她的情书,她打印出来的一部分。
她故意摆放在这里的,为的是他一打开抽屉就能够看见那本编辑成册的情书《不变的爱》。
她回复他的情书,赵君堂也曾经打印过一份,开始的时候放在床头柜里,等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就把那摞情书带到公司里去了,自己还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封面放在了办公室的抽屉里,还上了一把精致的小锁。
也该打理一下了,今天正好是周末,再等上几天,他出差就要回来了。站在老公的房间,芷楠静静地想。拉下的紫色窗帘,依旧低垂。换洗的衣服无精打采地随便放在椅子的靠背上。
床头凌乱的书籍,像是一片片秋天的落叶,散乱无序,但说明的事实是一样的,那就是韶华已经逝去,秋意已经到来。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陡然而升起一股凉意。
忽然,又想起前几天晚上的那个噩梦,她不由得又打了个寒颤。时间拉回了三十多年以前。
那个时候的她,个子矮小,瘦瘦的,细细长长的,脸上像涂了层起酥油,黄黄的,像块刚出炉的面包,那是她小时候得过黄疸的原因。
方圃是她的同学,从一年级的时候起他们就是同学。
那个时候学校就在她家附近,是三间土屋,那还是村里刚过世的一个老光棍的遗产。老光棍死去后,村委会翻烂了家谱也找不到个合适的继承人,于是,大家商议后一致同意把他的房子充了公。
那个时候的办学条件是很差的,学校里不提供桌子,靠近讲台的地方搭了几块长长的木板,下面是土坯搭的台子,板子往上一放,也能当张桌子用了。
个子小一点的就坐在前面,学生们从自己家里拿个小板凳,小马扎,连个马扎没有的人家就找块巴掌大的木板,再找上四根尺把长的木条,四个大铁钉一钉,人就可以往上坐了,只不过坐得太久了屁股会硌得疼,或者钉子会冒上来扎了屁股。
坐在后面的是个子比较高一点的,桌子是从家里自己带来的,有的是两个人合伙把家里供奉爷爷娘娘的桌子都请出来了,四根腿高高的,比现在一般饭店里的桌子不知道要高多少。
芷楠只记得自己刚上学的时候个头只比那样的桌子高一头。桌面上油乎乎的,那是逢年过节上供的供品留下的痕迹,用块抹布一擦就没有了,可是等桌面干了以后油渍又出来了,那个时候家里还没有洗洁精。
她就搬了这样的一张桌子去上学的。方圃家里更是穷得连张像样的供桌都没有。
班级里一共三十二个同学,二十一个男生,十一个女生。
同学们都合伙从家里搬来的桌子,等到芷楠的爸爸把桌子送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没有落单的女生了。
但是有一个位子还没有着落的男生,那便是方圃了。方圃的家里穷得连一张上供的桌子都没有,芷楠听说他们那家吃饭连个像样的桌子都没有,一家人端着碗围着锅台转一圈。
于是,老师就把他们俩安排在了一张桌子上。
那个时候的孩子跟他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愚昧保守到了极点,男女界限分得很清楚。
别看方圃是她的邻居,家里的房子只隔着一个过道,现在sh市叫弄堂,他们那里叫过道,也就是胡同的意思。
芷楠满脸通红,左手握右手可以握上半天,方圃的头低得都要钻桌子底下去了。
下课了,同学们有的呵呵地开他们的玩笑,说他们现在就成了一对了。芷楠气得都要哭了。
方圃憋足了气走过去一拳打倒了一个小胖子,把满是老鼠洞的球鞋踏上去,露出黑乎乎的脚巴丫子,随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满是字的留着擦屁股的纸塞到小胖子的嘴里。
旁边站着看热闹的同学一下子惊呆了。方圃成了当时理所当然的小霸王。芷楠偷偷地看了一眼方圃憋红的脸,扭过身去,流的眼泪更多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学校里他们谁也不理谁,可是一放学他们在路上碰见了,或者家里少什么东西让他们去借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去对方的家里的,因为毕竟是同学,比起别的邻居来讲显得更加亲热一些,但是在学校里,他们是不说话的。
不久,桌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条三八线,是用铅笔画的,歪歪扭扭的,但很有力。
想到这里,芷楠苦笑了两声,唉声叹气。
他们一直做了五年的同桌,五年来在学校里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某一天,方圃忘记带铅笔或者橡皮了,会把一张小纸条放在三八线上,但绝对不会过了界线,上面写上几个小字,比如:我能借一下你的橡皮或者铅笔吗等等。
不过,小学毕业典礼结束以后要往家里搬桌子了,芷楠急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怎么办呢?爸爸今天早早地就出去卖牲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