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上早已是做出了一种幸福、满足、臣服、美好,仿佛心里越听越亮敞,就跟电影里和书本里孩子们听好老师、好领导的谆谆教导一样的&ldo;笑&rdo;,这是总负责老师和在场所有人都需要我的,我非在这时候交出不可的。但是,我也知道,正因为我向他们这样笑了,还因为门外的家长们,还有我爹和那些中心校的老师们,他们都那样难看地笑了,对总负责老师所演讲的一切,只在那样极力笑得好看却终于是难看地笑着,以致惨不忍睹,我就要我做出的这个&ldo;笑&rdo;凝固下来,变成一铁面具,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我脸上,丝毫变化也不能有,就跟我的上下牙绝对不能接触一样,以此做到对自己的绝对不能原谅和不能饶恕,做到对自己的绝对惩罚,这不因为别的,只因为我既然被迫这样笑了,如果我做不到这个,我就会坠入那个深渊。我的一切实际很简单,就为不坠入那个深渊。
&ldo;我已经向你详尽、周到、全面、透彻地讲了你这份考卷所可能的几种情况。有这么几位老师,这么多家长,还有父亲本人也在这儿听着。我想他们都是赞同的,至少基本是赞同的。你本人也表现出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像开头那样桀傲不驯,目中无人,要和老师对抗、学校对抗,只不过还不能认为你内心就真接受了。当然,介于我们已经清楚的你的情况,也知道你要从灵魂深处真正接受、全面接受,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艰巨的过程,我们也将帮助你来完成这个过程。
&ldo;不过,就我前边说的只针对你这份考卷说几种它来历的可能情况来说,我都还可以向你说一种。我要说的这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硬要钻牛角尖、俗话说头撞南墙不回头、一条路走到黑(众人又是一片起起落落地附和的笑声),用你个人的思维逻辑把我所说的几种情况都否定了,认为它们都不成立,以我们已经对你的本质的了解,我相信你不但一定会这样做,还现在就已经在这样做了,我最后说的这种情况也是你无论如何也反驳不了的。这就是,我们综合所有各方面的情况,包括你今天到我们学校来,在我们的考场上的表现等等,我们完全可作出结论说:你偷了我们的考题!&rdo;
总负责老师一语道出他这个结论他是多么兴奋啊!红光满面、汗光闪闪的他像个得意忘形的歇斯底里患者哈哈大笑起来,张狂、露骨、毫无保留地瞪着我。在场的所有人也一下活跃起来,仿佛他们也觉得有个什么结没有最后解开,这一下就迎刃而解,一通百通了。
而对于我来说,也是总负责老师这样说才击中了我的要害。这不是在开玩笑,不是在说反话,或有别的什么用意。尽管我还只是一个孩子,但要再现身为一个孩子的我的世界、精神和灵魂,几乎是我难以胜任的,尽管我企图在这部书里这样做。不管你信不信,我实际上在一开始就在等待着总负责老师说出这样的话来,对我作这样的定性。
我是这个世界、这人世间、这宇宙间、这人类、这社会唯一的和全部的罪恶和堕落,这是我始终也在面对着的绝对的事实,它也是我一切行为的基础和前提,至于我这次考试,对于我,它不仅必定是罪恶性的,而且,这种罪恶性如果老师们要把它以他们所可能做到的做个定性,那也只有说我偷了他们的考题是最近这种罪性的了,尽管又并没有什么是接近这个罪的,因为这个罪是无限的和绝对的。
还可以说到那个我始终也在一个透明但不完全透明的奇形怪状的&ldo;东西&rdo;里面的幻觉,我站在总负责老师面前,站在这间办公室里,我当然仍然在这个&ldo;东西&rdo;里面而不是在其他什么地方,而且,我在这个&ldo;东西&rdo;里面,总负责老师、在这间办公室里的所有中心校的老师,我爹,门口的大部分家长,也都在我这个&ldo;东西&rdo;里面。
对我来说,他们在我这个&ldo;东西&rdo;里面,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受我这个&ldo;东西&rdo;统治和支配,不管他们对此意识到没有或意识到了多少,而我心里始终也在想着对我这次考试的罪和我偷了他们的考题是相当的,我几乎看得见我心里这种活动通过我这个&ldo;东西&rdo;而传递到总负责老师那里去了,这使总负责老师最后说出这样的话,也传递到在场的其他人那里去了,这使总负责老师那样一说,他们都不但没有异议,还像终于解开了最后一结似的那么舒畅和得意。一切都是我这个&ldo;东西&rdo;造成的,但我能够把我这个&ldo;东西&rdo;怎么办呢,我只能不能原谅自己和不能饶恕自己。
总负责老师狂笑了好一阵:
&ldo;你叫大家说说,叫在场的全体老师,还有家长们说说,我们可不可以这么认为、这么推测?我们有没有权力最后这么认为和推测?我们到底有没有这么认为和推测的全部理由和依据?不,我们认为它不只是推测,而是事实,是我们绝对有权力和理由、依据认定的事实!
&ldo;你也许可以说你个人没有这个能力在考试前偷了我们的考题,可你难道会没有帮手么?原则上你是有足够的帮手的,虽然我相信广大人民群众中是没有一个人会帮你的,你也同样不可能在我们中心校有内应。但是,你有家人,亲人,他们个个都会甘做你的帮手。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无可辩驳的。你有这么多的帮手,不仅可以做成事,还可以在现场不留下显明的证据。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们也早就发现了,因为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是认真负责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你,应当说是你们,就没有在现场留下蛛丝马迹。
&ldo;我们国家对一切的、所有的、大大小小的、形形□□的犯罪,当然包括偷窃,全都是破了案的,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因为再狡猾的罪犯总会在现场留下痕迹,而我们的破案工作者、执法人员火眼金睛,绝对能够发现、识破这些痕迹,顺藤摸瓜,直到水落石出,罪犯落网!而我要告诉你,要在现场找到你偷窃了我们的考题的蛛丝马迹,只要我们愿意,那是一定能够找到的。至少,有人偷了我们的考题这一事实我们考评组的每个老师都可以作证,甚至于提供证据。比方说,窗子有人动过开过,密室里的摆设变动了位置,某处擦去了一点灰尘等等。这些虽本可有可无,介于有和无之间,但如果我们要把它们上升到一次作案的高度,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对你张小禹可就不意味着只是前边我说的那几种情况了!
&ldo;只要我们出于必要认定了事实,就不得不把情况上报、移交给公安部门来处理了!确不确认这次考试有人在考前偷了我们的考题,完全不过是我们考评组全体老师口中的一句话而已。可以给你说,我们现在就可以马上报案。既已确认失窃是事实,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你张小禹列为重点嫌疑对象。除了你这份摆在这里的考卷,我们全体考评组的老师,还有这么多的家长,都可以提供你今天前前后后都是多么反常、出格的事实。一百多考生只有你一个人最后进入考场,还慌慌张张这考室跑那考室,一入考室就刚好是入场结束钟敲响了,一开始考试就两下把所有题都做起了,还一道也没有做错的,每道题又没有一个必要的步骤和过程,连草稿纸上都没有,只写了几个互不关联的简单的数字,叫你到办公室问问情况,只是问问情况,你却态度恶劣,甚至怀有明显的敌意……我要告诉你,就凭这些就可以把你列为唯一的嫌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