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叶不凡。
从名字就可以知道,我,生来不凡。
去年,我觉醒了一个名为“搞颜色”的异能,可以通过触摸改变任何物体的颜色,并且给它们施加情绪。
听着不咋样,对吧,其实不然。
这个年代,辅助能力才是最强的,因为各种异界科技极为发达,并不需要我拥有多大的进攻和防御能力。
需要的是智慧,和防不胜防的辅助异能!
一名辅助异能者才能当好队长!统筹大局!
然而再强的人也需要队友,所以我加入了一个名为“颜社”的社团。
除了我的异能符合外,这个社团的宣传口号也特别适合我:
异能有颜,帅也有颜。
就凭哥这不凡的样貌,加入这里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
某一天,我的异能成功升至二级,超越了大部分人,获得了远程施法的能力。
天才总是会在一年之内升到二级。
而我,就是天才。
虽然这个远程施法的能力必须得在我的视野里看见才能使用,还有距离限制,但不重要。
天妒英才,不完美的人才是最完美的。
从此,我凭借这个异能,成功变成了一个超级涂鸦大王,目之所及,我想看到什么颜色就变出什么颜色,还能用于致盲。
我太强了!
今天,我要为了我们颜社的颜面,证明自己的不凡,取得第一场社团战的胜利。
只要把对方致盲,那还不是随随便便打赢他们?
不得不说,天命之子总是比较幸运的,这次匹配到的两位对手都是我的同班同学。
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他的舔狗(每天一有机会就笑着和冷冰冰的班长待在一起不是舔狗是什么?)。
而且我还知道他们的异能,班长会凭空召唤并使用纸,舔狗则是可以通过画画召唤物品。
虽然他们也知道我的异能,但他们并不知道我队友的异能!
暴露一个异能VS暴露两个异能。
赢!
一开场,班长就制造出了一面纸墙,挡住了我们的视野,想要给那个姓颜的舔狗制造机会,让他有时间召唤物品。
也挡住了我的视野,不让我对他们施展致盲。
不错的主意,可在我面前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本先知早已预料到了!
我上台的时候就和萧无炎临时定下了计划,一上场,他必须立刻喷射出透明颜料,把对方的纸盾变成透明色,然后再由我来施展黑色致盲术!
可我没想到就这么一小点时间,那个名为颜成的舔狗就召唤出了一柄细剑。
我很好奇,为什么是一柄细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