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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请尊重司法独立(第1页)

同在这一天,1919年9月15日,上海《民国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安福世系表之说明》的文章,仿照家谱形式,将当局十数位政要列进一个跨国的五代家世谱系,于嬉笑怒骂中充分显露了民众舆情不满和义愤情绪。戏称当时的大总统徐世昌为日本人的“私生子”,一时轰动全国。

所谓“安福系”,是因为去年初段祺瑞命亲信徐树铮、曾毓隽、王揖唐等在安福胡同建立安福俱乐部,靠这一派系的力量成立了新国会,因此这届国会也被称为“安福国会”或“安福政府”。

安福政府暗箱操纵推举徐世昌为大总统,实行亲日政策,以铁路、矿山、森林等权益换取日本巨额贷款以扩充军力,激起民愤。《民国日报》就在这一背景下调侃了中枢诸大公。

这张署名“某君戏作”的家谱显示:把“日本人”放在最高位置“祖”上,说明日本是中国当局操控者,北洋政府是日本的子孙附庸。

徐树铮是段祺瑞最为倚重的心腹,同时也是安福系的第一干将。他策划组建安福俱乐部,成立安福国会,手握实权抛头露面主持出卖大宗主权以换取日本支持,因此定为“本身”。

段祺瑞是安福政府的幕后实际操纵者,所以为“父”。

大总统徐世昌的大位是安福国会操纵选出的,“犹非正式结婚所生之子,则为私生子”。

倪嗣冲、曾毓隽是徐树铮的得力助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定位为“兄”与“弟”。

朱深、王揖唐、方枢忠心耿耿为徐树铮奔走呼号,定位为“子”。

龚心湛、张弧趋炎附势投靠安福系谋求升官发财,“恰合螟蛉子、干儿子也”。

刘恩格等人地位与职权在子之下,“皆有承家分产之望,名之以孙宜也”。

袁荣叟是投奔来的,地位在刘恩格等之下,被称为“继孙”。

这样一幅描绘安福系的“家谱图”,十分形象地反映了其政治分野,挖苦讽刺令人叫绝。一时间《民国日报》销量大增,安国政府诸君成为全国一大笑谈。

在古代辱骂皇帝是“十恶不赦”的严重侵害皇帝个人尊严的“大不敬”行为,不但自己掉脑袋,还要株连九族呢。段祺瑞、徐树铮等政要自然气急败坏甚至放出话来,说务必判处关闭《民国日报》,对邵力子、叶楚伧判处徒刑。

《民国日报》1916年1月于上海创刊,报馆设在租界河南路12号,是中华革命党在国内的主要宣传刊物,筹办者陈其美,总经理邵力子,总编辑叶楚伧。其副刊《觉悟》是“五四”时期四大副刊之。邵力子1882年出生于绍兴陶堰邵家溇,初名景奎,字仲辉,笔名力子,近代著名政治家教育家。叶楚伧1887年出生于江苏吴县,原名单叶、宗源,著名的南社诗人,政治活动家。

凭心而论,民国初期,包括中期,对于言论自由确是中国历朝历代所不能比拟。在“五四运动”之后,民众的觉悟空前提高,对中国民主进程来讲,是一件大好事且值得提倡。故而当这则消息被当作花絮传到张汉卿耳中,他敏感地觉得可以借此大做文章。

人民党组织了党内的笔杆子,集结了在奉的法学界泰斗们,连续在《奉天日报》发表文章,号称“依法治国十三论”,极大地声援了《民国日报》的行为,并把这一事件及其处理上升到治国的高度,羸得国内数百家媒体的共鸣。

张汉卿认为,撇开是非正错不论,允许民众骂街是政府进步的象征,民国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就体现在这个方面。只要不是诽谤,政府应该谦虚地倾听民众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不明真相的民众或片面的说法,不应该动辄得咎,而是引导和劝诱。因为随着大政府时代的来临,原本三权分立的行政权越来越膨胀,而立法权在国内尚属泊来品,缺少一定的民间基础,完全是自上而下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报纸就是民众的喉舌,就是声音,就是民意,是百姓监督政府的重要形式。

在他看来,总统是人,记者是人,普通的百姓也是人,大家都是中华民国的公民,都有权利对国家的发展、行为、政策和战略提出自己的见解。美国之所以被认为是民主的象征,就是美国人可以随骂总统。后来有句笑话说:“中国人认为骂美国是爱国,美国人也认为骂美国是爱国,在这种情况下,中美两国人民终于找到了共识。”

美国人总统,报纸可以骂,国会可以骂,甚至上届总统也可以出来骂,非骂得你体无完肤不可。当然这种骂不是泼妇骂街,而是对其言行的抨击。当然总统也要表现出豁达的态度,要笑迎唾沫,以理服人,这是一种文化。

中国不见得有这种文化,但是最大程度上给政府以约束,将对中国未来的司法公正与独立奠定牢固的基础和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能否代表了中立的第三方,独立地作出对公民与政府单位纠纷的裁决,是司法独立的真正体现。而作为强势的政府单位,是否真正尊重司法独立,体现在能否降下身段,像普通民众一样坦然坐上被告席或原告席,接受司法机构的质询。从这个意义上讲,《民国日报》大总统诽谤案有指标性的意义。

也许是“五四运动”余温里民众对段政府抗议的热情未减,或是感觉到奉系的表态得到国内舆论的声援后声势浩大,中央政府考虑了数日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自己的名誉受损问题。

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接受了安福政府的诉状,向《民国日报》总经理邵力子、总编辑叶楚伧发出传票,二人聘请林百架为辩护律师。该案1919年10月3日开庭,主审法官是英国副领事,陪审是华人法官俞英荪。在中国领土上,中国政府控告中国平民的案件,却由外国殖民者来审理,这听起来让人觉得不合常理,但在那个纷乱的时代却数次发生,1903年“苏报案”也是同样发生在上海租界,国家积弱,就会无力抵抗被外国欺凌。

在法庭上被告叶楚伧义正言辞的说道:“本人主笔报章已有十年之久,现任《民国日报》总编,当负刊载上之责任,但不负控告书中所谓诽谤侮辱大总统与在职官员之罪责。”“《安福世系表之说明》实系以游戏文字对于政策上之批评,并无侮辱之意义。本报与作者的本意相同,是在希望中同有良好之政府,使中华振兴,独止昌强,国民享和平自由幸福。”

被告方律师林百架为两人申辩,称原告提出的证据不能充分指控侮辱诽滂,理由如下:“1、按照中华民国宪法之规定,人民有言论之自由;2、原告控案应有北京政府派员来沪,提出充分证据;3、被告此项文字,乃法律所许可,且目的为中国有良好政府,实无侮辱意义。”要求撤销案件,宣告无罪。

安国政府律师穆安素坚持被告有罪,他说“此项文字,足使人民讥笑大总统与在职官员,非但侮辱之日引起人民之轻视及本人之羞耻,而且遗毒久远,请公堂应从四个方面考虑该项文字之恶劣后果,即被侮辱者之地位;侮辱之方法;侮辱时间及地点;侮辱人之地位。”并又加了一项罪名:“此项文字一经刊载,使政府要人遭轻视,于和议前途大有妨碍。”

基于此点林百架给予了有力批驳:“北京政府与广州护法政府之间的谈判,早在本年2月20日开始,由于北京方面没有诚意,已在本年5月24日终止,这已为众所周知。试问此项文字刊发在本年9月15日,于百日前谈判破裂结束之和议,究竟有何妨碍?”

双方唇枪舌剑论辩激烈。主审法官英国副领事与陪审的华人法官俞英荪合议后,并没有如安国政府的期待查封报关重判报人,也没有林律师主张的那样宣判无罪,而是认为《安福世系表之说明》这篇文章虽然在文字上侮辱了大总统和政府官员,但是“本意良好,颇有价值”,最后宣判处罚叶楚伧和邵力子二人各一百元大洋。

这个判决和段祺瑞、徐世昌等人的预计相差悬殊,难以平复其胸中愤懑,穆安素向法庭提出叶楚伧有过两次不服判决的“前科”,要求对被告从严究办,加重惩处。主审法官认为穆安素藐视会审法庭,当庭严词拒绝。至此轰动全国的《民国日报》侮辱大总统案得以了结。

经过此案,段祺瑞、徐世昌等人成为全国民众口中笑柄,有人在报上讽刺此事说,大总统的名誉也就值两百元大洋,《民国日报》经此事后名声大振。

当时,执政当局政要受此辱骂,其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情形可想而知,必定想要严惩报馆和作者,然而他们首先想到不是先抓后审,而是寻求也只能谋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同时在法庭作出仅仅罚款的判决后,他们虽心怀愤懑却也认输服从,没有再加害于人,说明他们的心目中还是有法治观念的,没有动用手中的权利泄私愤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法制而非人治,北洋这段时期的司法独立在中华民族历史上闪耀着永久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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