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鹿皮、鹿宝风干保存,都能卖钱。
鹿肉的肉质相对粗糙,且腥膻味重,姜小花决定做一个烧烤。
鹿肉切成薄片,用香料、盐腌渍入味,烤的时候刷上蜜汁和猪油。
这样肉片不但很快就能烤熟,且锁住了内部的水分,吃起来口感嫩滑。
这只鹿很大,剩下的鹿骨、带骨肉,姜小花分拆开来,平均送给周大娘、白婶子、刘二大爷一家。
姜小花给乌龙的那份烤肉特地少放盐,先烤好之后,装了满满冒尖的一盆。
然后才开始烤给人吃的肉,全家边烤边吃。
四小只吃的满口流油。
刘光:“第一次吃鹿肉,没想到这么好吃!”
刘明说,“爹过去从没猎到过鹿呢。”
刘光:“爹又不是狼,哪里有乌龙这个本事。”
刘勇瞪弟弟,“你怎么说爹呢?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刘光讪笑,“我不是说爹没本事,我是说,不能把咱爹跟狼比。”
刘明:“不是你先拿咱爹跟乌龙比较的吗?”
刘光气急,“刘老三,你怎么一天天就专门拆我的台!”
姜小花听着崽子们吵闹声下饭,吃的很是欢畅,“再烤点儿,你们尽情吃,想吃多少都有!”
面对此情此景,她心中还是有遗憾的。
如果能来一罐冰凉的啤酒,就好了。
全家人吃饱之后,卤肉还剩下一些。
姜小花照之前处理野猪肉那样,烘烤成肉干,当储备粮保管。
睡觉前,乌龙就趴在那,看着人类刷牙。
等姜小花躺下,乌龙就马上就踱步过来,挤在她和孩子们中间一起睡。
小苗苗蹭着乌龙胸口的鬃毛,咯咯直笑,“有乌龙在,一点也不冷!”
姜小花睁眼望着近在咫尺的狼毛。
野兽的气息不怎么好闻,要是能给乌龙洗香香,抱起来应该更舒服吧?
想到这儿,姜小花又有些惆怅。
乌龙是生活在这片大山中的生灵,而她却要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
且不说她要如何带着一匹狼逃荒,而不被人发现。